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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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及管理】 2014年,东明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5家,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32个。全年共办理开发经营权
项目9个,备案开发项目3个,批准开发经营面积95.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22亿元。审批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3个,批准
预售面积58.96万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2552份 ,销售面积33.50万平方米。对自行销售、代理销售及其他违规销售
的企业进行查处,规范县内房地产开发市场。

【物业管理】 2014年,全县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5家,其中县内企业9家,外来企业6家。物管项目31个,从业人员920人,
物管总面积29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76.1万平方米、办公区2.8万平方米、商业12.7万平方米,较去年增81.5%,物业管理项
目创建2个省优、10个市优。完成企业资质年检、审批上报和项目备案。积极探索建设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准备工作已完成。

【房屋确权登记】 2014年,县房管局严格落实“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
事项,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精简程序,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登记业务7961宗,总面积228
万余平方米。产权产籍档案管理保持“省一级档案室”标准,共接收整理各类档案6千余宗,接待各类查询3千余人次,开具无
房证明3千余份。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 2014年,根据省《关于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的通知》和《菏泽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
办法》精神,县房管局研究制定《东明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方案》,召开全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动员会,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深入各乡(镇)座谈,研究制定近 3-5 年工作规划,成立陆圈、东明集和刘楼3个房管所,选择焦园乡试
点,共完成确权发证173件,测绘房屋总面积3.3万平方米。

【民生住房】 2014年,县新建保障性住房964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套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07套2万平方米。销售、
交付经济适用住房236套,认购121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73户122.63万元。5月,对县城范围内房屋进行安全大检查,全面排
查老楼危楼,现场勘察安全隐患,按等级分类,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2013年10月,县出台《关于鼓励全县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城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 试行)》,至2014年底,共受理
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口申请513户,其中本地农村居民490户,外来人口23户,发放兑现优惠资金746.18万元。
(供稿:焦建民 段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