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食盐专卖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年鉴(201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6/article/1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6/article/1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食盐经营管理】 2014 年,结合换发新证工作,按照“四个一”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反馈机制,对破损袋和滞
销过期的非盐商品及时调换,处理无证经营、降价销售和私盐冲销等问题,成立督导组,每月不定点抽查,根据服务质量、品
种摆放、商品铺货、客户满意度等进行监督考核。推行客户经理制,对各营销部任务目标和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千分
制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绩效挂钩,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全年销售小包装食盐 1344 吨。

【盐政稽查】 2014 年,东明县盐务局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办大案,加强日常市场查稽,联合东明县公安局和东明集镇派出所,
铲除其辖区内的一批私盐惯犯,打击私盐犯罪。全年共办理涉盐案件 241 起,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 26.31吨,罚款 5.6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5 起,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 4 人,判刑 1 人。
                                                                                              (供稿:戴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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