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视图

档案浏览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3年,全县参合群众68.896万人,参合率99.9%。新农合筹集基金标准为350元/人,其中个人筹 资7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基金使用分为门诊基金和大病统筹基金两大类.门诊补偿标准分两类:普通门诊补偿,就是参合 农民每人60元设立家庭帐户,以户为单位使用,家庭帐户当年结余可转下年度使用,家庭帐户用完后在乡镇卫生院或一体化定 点村卫生室的门诊费50%报销,年度个人门诊报销封顶线为120元/人.一般门诊诊疗费补偿、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级定点医 疗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转留下年”制度。对高血压、冠心病、类风湿、 关节炎等12种慢性病在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院门诊费用50%报销,年内封顶线1000元,恶性肿瘤等疾病在二级以上医院 门诊费用按50%报销,半年报销一次,年内封顶线1万元。住院补偿标准为:定点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 为85%,基本药物报销9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65%,其中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起付线以上报 销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市内县外新农合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55%,一般精神病患者报销65%。市外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报销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2万元。全县参合农民按人均15元标准购买新农合 大病保险,对白血病、终未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尿毒症、脑梗塞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再 由大病保险报销,8000元以内报销17%,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年内个人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全 市率先推行新农合“一卡通”,实现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三网合一”,参合农民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专职监管 员工作职责,严肃查处各类新农合违规违法行为,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2013年,累计为群众报销医药费2.685亿元,其中, 住院报销1.918亿元,门诊报销7670万元,受益648.953万人次。报销万元以上的3808人,3万元以上的326人,5万元以上的65人, 封顶报销12万元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