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登记】 2013年,县房管局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地产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住
房产权产籍的管理。为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东明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方案》,召开全
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动员会,为各乡镇下达15%的房屋登记率指标。组织成立登记审批小组,对业务办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进行集体会审,实行集体负责,严格落实错件追究责任制。规范操作,简化审批流程,审核、登薄、质检环节全部由登记人员
完成,所有收件均由申请人和受理人当场签字,避免收件来源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是年,共受理登记业务4099件,其中,
初始登记167件,产权面积6.2万平方米;转移登记603件,建筑面积7.06万平方米;抵押登记362件,建筑面积25.65万平方米;
预告登记2540件,建筑面积36.60万平方米;变更登记80件,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注销登记347件,建筑面积16.81万平方米。
【房屋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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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登记】 2013年,县房管局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地产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住
房产权产籍的管理。为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东明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方案》,召开全
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动员会,为各乡镇下达15%的房屋登记率指标。组织成立登记审批小组,对业务办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进行集体会审,实行集体负责,严格落实错件追究责任制。规范操作,简化审批流程,审核、登薄、质检环节全部由登记人员
完成,所有收件均由申请人和受理人当场签字,避免收件来源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是年,共受理登记业务4099件,其中,
初始登记167件,产权面积6.2万平方米;转移登记603件,建筑面积7.06万平方米;抵押登记362件,建筑面积25.65万平方米;
预告登记2540件,建筑面积36.60万平方米;变更登记80件,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注销登记347件,建筑面积16.8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