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学校普法工作】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年鉴(201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article/3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article/3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学校普法工作】
【学校普法工作】 3013年11月8日,团县委联合法院在东明集镇第二初级中学开展第五期“关爱青春·与法同行”青春普 法活动。该活动是以关注未成年人社会教育为宗旨,以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的关爱未成年人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针对未成年人在思想品德、权益维护、安全自护、身心健康等 方面需求,开展的一项普法行动。该行动为期一年,团县委联合县综治办、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 在全县23所中学进行巡展、巡播、巡讲等形式的普法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良好氛围。是年,举办《关 爱青春与法同行》专题讲座20多场次,6000多名青少年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