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目录编制】 2013年,对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直部门行政职权实施主体和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2013年东
明县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保留行政职权实施主体49个、行政职权项目2331项.其中行政许可348项、行政处罚1705项、行政监
督18项、行政强制10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给付5项、其他行政行为8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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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目录编制】 2013年,对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直部门行政职权实施主体和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2013年东
明县县级行政职权目录》,保留行政职权实施主体49个、行政职权项目2331项.其中行政许可348项、行政处罚1705项、行政监
督18项、行政强制10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给付5项、其他行政行为8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