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派驻纪检组工作】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年鉴(201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article/2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5/article/2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派驻纪检组工作】


   【派驻纪检组工作】   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调度指导,委局领导每周至少对派驻工作调度一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实行分工负责制,每名成员都明确所监督联系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工作,参与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决策、
人事任免、大额度财务支出等。推行派驻纪检组“二三”工作法,工作人员每周集中办公最多二天,在监督联系单位至少工作
三天,结合部门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跟进、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向驻在部门沟通、提醒,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查办案件、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实行人员优化组合、统一调配。八个派驻纪检组全年共参加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
生活会等360多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20多次,参与专项检查、案件查办90多次,协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多项。
                                                     (供稿:王留东 黄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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