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2013年,东明县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政策宣传活动,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共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481
人,农村残疾人就业7000人。其中,利用各种渠道考察企业,完成残疾人劳务输出100人。年内,还通过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268名,农村残疾人就业2400余名。与县人社局共同举办就业输出人员见面会,与外地企业实现输出残疾
人就业97名。与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共同开展“共享阳光千百万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
575人。组织人员录入残疾人培训就业系统7000多人。与地税部门联合完成县残保金征收工作,全年共征收53万余元。
【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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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2013年,东明县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政策宣传活动,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共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481
人,农村残疾人就业7000人。其中,利用各种渠道考察企业,完成残疾人劳务输出100人。年内,还通过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268名,农村残疾人就业2400余名。与县人社局共同举办就业输出人员见面会,与外地企业实现输出残疾
人就业97名。与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共同开展“共享阳光千百万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
575人。组织人员录入残疾人培训就业系统7000多人。与地税部门联合完成县残保金征收工作,全年共征收5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