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规范管理】 根据鲁纪发〔2012〕3号、菏纪发〔2012〕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按照鄄城现场会要求,2012年5~9
月,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由县纪委、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组成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东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调度督导,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
小组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先后对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5 次督导。至年底,全县406个行政村全部完成
“三资”清查。共清查集体资金954.81万元,集体资产28713万元,集体资源2068万元。在“三资”清查基础上,督导15 个乡镇
(办事处)全部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落实工作人员47 名,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行政村达到308个,
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6%。
【农村经济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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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规范管理】 根据鲁纪发〔2012〕3号、菏纪发〔2012〕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按照鄄城现场会要求,2012年5~9
月,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由县纪委、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组成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东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调度督导,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
小组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先后对各乡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5 次督导。至年底,全县406个行政村全部完成
“三资”清查。共清查集体资金954.81万元,集体资产28713万元,集体资源2068万元。在“三资”清查基础上,督导15 个乡镇
(办事处)全部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落实工作人员47 名,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行政村达到308个,
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