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社区矫正工作】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年鉴(201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4/article/4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4/article/4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  3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采取多种措施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行为和心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366 人,累计解除矫正78
名,对不服从管理和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的45名在矫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对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刑释解教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人员重点监控。对家庭困难的释教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走访慰问,送去慰
问金和日常生活用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帮扶力度,帮助刑释人员创业。
成立明华木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吸纳2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2012年,全县有刑释解教人员533人,衔接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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