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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宣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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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宣传与培训】
【宗教宣传与培训】 新《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县民宗局召开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全县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各宗 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集体学习新《条例》,把新《条例》在各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县党支部书记 党校培训班、副科级干部党校培训班和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加入民族宗教课程。对基层干部通过问卷等形式,加大民族宗教宣传 力度。结合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精心组织,轮流在县城区和各乡镇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新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使信教群众在场所中播放收看科技知识和城镇化建设宣传教育片。邀请农业种植、养殖专家到寺观教堂实地讲课,定期轮流到各 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宣传教育,使县委、县政府这一惠民工程深入到信教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