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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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遗址

历史文化遗址,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物质文化的遗存。它反映了先人的生活、斗争和智慧。是研究一
个地区发展历程的重要依据。20世纪90年代后期,东明县的文化工作者通过田野考古发现,全县境内大约有60余处历史文化遗
址。其中有31处被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先后在遗址处设立标志碑,并分别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还有20余处
未进行具体调查勘探,尚未批准立标。这些遗址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县境内生活劳动,繁衍生息,自夏商至明
清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物质文化遗存。现选九处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址,分别予以介绍。
窦固堆文化遗址 窦固堆遗址位于陆圈镇杨楼村东北800米处。固堆呈覆锅状,南北52米,东西76米,高约2.5米,总面积
3952平方米。1976年4月,菏泽地区文物工作队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得出的结果是,该烟堆的土层可分为五层:第一层10~35
厘米为耕土层;第二层30~192厘米为灰褐土,土质较松,纯净;第三层10~100厘米,灰褐土,稍硬,含有少量陶片; 第四层
20~90厘米,黄褐土,土质较硬;第五层灰褐土,土质较硬,该层出土大量灰陶、黑陶片及部分骨蚌器、石刀、石斧等。在第
二层发掘出一座东汉砖墓室,随葬品中除一枚铜印章外,均为陶器。整个遗址从剖面分析,可分为三个文化层:第二、三土层
为战国、秦、汉代文化层;第四土层为商、周文化层;第五土层为龙山文化层。该遗址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延续时间长,文化
价值髙。1977年,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 护单位”。199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荆台文化遗址 荆台遗址位于东明集镇荆表台集村东北隅。南北85米,东西25米,总面积2125平方米。该遗址略髙于四周
地表。传说,该遗址原为一台地,称“紫荆台”,又称“八亩台”、“晒经台”。台上有玄帝庙(解放初期被拆除)。据1981
年5月文物工作者勘探,该遗址地表10厘米以下是文化层,土质为灰褐或灰黑粘土,文化层堆积达6米,文化内涵丰富。从采集到
的标本看,该遗址的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夹砂灰陶次之,夹砂红陶较少。纹饰主要为绳纹,也有少量的方格纹、篮纹、锥刺
纹、弦纹等。有的陶器表面施黑色陶衣或磨光。龙山文化遗物以泥质灰陶的方格纹、篮纹、绳纹罐居多,并伴有石斧、铲、石
镰、蚌刀等.商代文化遗物有泥质夹砂灰陶鬲、罐、豆、鼎等器物.遗址的文化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龙山文化)至商代.1984
年,该遗址被县政府定为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朱岗寺文化遗址 朱岗寺遗址位于马头镇赵街村西头。南北75米,东西45米,总面积3375平方米。该遗址原为一髙地,唐
代建有寺院,名为朱岗寺,由此称朱岗寺遗址。根据1981年文物工作者勘探,该遗址文化内涵丰富,地表采集的标本主要有泥
质黑陶残片、泥质灰陶方格纹罐、泥质灰陶罄,夹细砂灰陶粗绳纹瓦片等。根据该遗址土色、土质、器物的造型、质地、纹饰
等诸多方面考证,遗址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至汉代。1984年,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后张楼文化遗址 后张楼遗址位于武胜桥乡后张楼村。该遗址南北74米,东西65米,总面积5550平方米。遗址原为一台地,
当地称作“小土山”。1967年前,遗址上有座牛王庙(后被拆除, 整个台地也逐渐被削平)。据1981年文物工作者勘探,遗址
文化层堆积约2.4米,土色为灰黑色。采集到的标本有:商代夹砂红陶鬲残部;汉代灰陶盆残部,灰陶豆残部,灰瓦残部。该遗
址勘探出土比较完整的器物为两个灰陶罐。根据采集的标本考证,遗址应为商至汉代。1984年,该遗址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
物保护单位”。
庄寨文化遗址 庄寨遗址位于菜园集乡庄寨村北200米处。遗址南北80米,东西20米,总面积1600平方米。该遗址地势平坦,
北半部有庄子墓,南部为庄子观。根据1963年文物工作者勘探,该遗址有两个文化层。第一个文化层从地表到2.7米深处,土质
为沙土,土色为灰色,遗物有饰粗、细绳纹的灰陶片和饰细绳纹、弦纹的红陶片,从器形上看有鬲、罐等。属商、周文化层。
第二个文化层从地表2.7米以下至3米处,土质为粘土,土色为黑灰色,遗物有方格纹、篮纹灰陶片。该层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
的龙山文化层.由此推断该遗址的文化层堆积3米左右,其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1984年,该遗址被县政府定为“县
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台寺文化遗址 东台寺遗址位于菜园集乡东台寺村西北150米处。该遗址南北55米,东西45米,总面积2475平方米。遗址
是福兴寺所在地,现有小庙一座。20世纪60年代挖洙赵新河时,把遗址南部挖掉一部分。1981年文物工作者勘探时采集到的标
本,有粗细绳纹泥质灰陶片、粗绳纹泥质红陶片、夹砂红陶绳纹片、素面泥质灰陶片等。遗址的文化年代应为商至汉代。1984
年,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小东湖文化遗址 小东湖遗址位于县城北门里西侧200米处。小东湖于1932年(民国二十 一年)由时任县长任传藻督导建
设,因形状酷似南昌的东湖,故命名为小东湖。该遗址南北46米,东西24米,总面积1104平方米。据1981年文物工作者勘探,
这里文化层堆积达2米左右,重点部位自地表扰乱层以下20厘米起,下深至180厘米,为商代文化层。其土色灰黑,土质为粘土,
遗物有大小尊、灰陶鬲、细绳纹红陶器等器物残片。180厘米以下至300厘米处,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层。该层仍是灰褐粘土,
遗物有红陶把手,方格纹灰陶片等。汉文化层,因土层受到干扰,目前文化层已不甚明显,只是在扰乱层有浅灰陶片。遗址应
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汉代。1984年,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庄文化遗址 来庄遗址位于武胜桥乡来庄村东750米处。遗址南北40米,东西50米,总面积2000平方米。根据1981年5月
文物工作者勘探,该遗址属于河水冲积地带,淤积层较厚,地表以下70~300厘米为文化层。土质为淤沙性粘土,整体土色深灰,
文化层堆积达2.3米。现场采集到的标本,因破坏严重,比较破碎,器形也难以辨认。从残片资料看,有泥质黑陶片,素面,轮
制明显,此类数量极少;还有夹细砂褐色陶片,素面,此类数量也不多。另有泥质灰陶片,装饰有粗细绳纹,数量较多;数量
最多的是汉代板瓦,泥质色灰,内为布纹,外表饰绳纹。遗址的文化年代应为春秋战国至汉代。1984年,该遗址被县政府定为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沙烟堆文化遗址 沙堆遗址位于武胜桥乡沙捆堆村东500米处。遗址南北21米,东西16米,总面积336平方米。髙出地表2.4
米。据1963年文物工作者勘查,该遗址地表覆盖层较厚。从采集到的标本看,有较完整的砖和陶罐等物。根据器物造型、质地、
纹饰考证,遗址的年代应为汉代。1977年,该遗址被县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