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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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设施

文化馆 位于县城中山南街12号。1986年,有办公室11间,2003年由于城市建设拆迁,办公用房仅6间120平方米,设有美
术室、文学室、音乐室和办公室。2005年,文化馆搬进县文化局五楼,有办公室7间,馆舍面积130平方米。
图书馆 位于县城曙光路西段。建于1984年6月。1986年馆舍面积100平方米。1989年与文化馆图书室合并,藏书量1.1万多
册。1994年,县文化局综合楼建成,图书馆设在一楼,面积780平方米。馆内设借阅室、阅览室和资料室, 藏书1.3万册。1997
年,增设阅览座位40个。1998年10月,全县开展向图书馆捐书赠书活动,收到图书1万余册。2005年,增加仓库面积270平方米,
藏书达3.5万余册。
新华书店 位于县城民主东街1号,始建于1951年。1992年,在县五四路东段建成1520平方米营业综合楼。1994年12月,新
华书店迁入。1996年,一楼营业厅试营业,为新华书店第一门市部,营业面积220平方米。民主东街1号营业楼为第二门市部,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2005年,县新华书店辖1个中心门市部和城关、刘楼、东明集、三春集、陆圈5个农村发行网点。
庄子书画院 座落在东明万福公园内。建成于2001年,占地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宫殿式建筑,古朴典雅,
巍巍壮观。书画院中央耸立庄子塑像。院内有著名书画家范曾创作的《庄子显灵记》书法作品;有知名书法家、首都师范大学
教授刘守安,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张健,中国现代文学艺术馆馆长舒乙,晚清举人、县教谕李曾裕等人的书法作品,有国
家、省、市领导和部分专家、教授、学者的题词。至2005年,该院馆藏名人字画300余幅,举办书画展20余次。文物管理所位于
县城中山南街12号,占地630平方米。1991年文物管理所与文化馆分离。1996年建成博物馆楼1座。2003年,在县城万福公园内
建成仿古式博物馆,面积250平方米。
影剧院 1986年,县城内有向阳影院、东明影院和人民剧院。至2005年,两影院共有16毫米放映机3部,35毫米放映机2部,
VCD投影机2部,座式放映机2部。
向阳影院。位于中山南街路西,1965年建成,面积560平方米,前门楼2层11间,观众厅7间,内设单人木制坐椅25排、650
个座位。1991年,电影公司投资14万元对前厅改造。
东明影院。位于县城五四路西段路南,1983年建成,面积1610平方米,影院前门楼3层23间,有观众厅9间,1602个座位,银
幕室2间。1992~2003年,三次更新改造电影院放映设施。
人民剧院。位于民主西街路北,1958年建成,时称人民会场,面积1211平方米,观众池10间,舞台5间,楼下座位是木制连
椅,楼上座位为木制台阶,可容纳观众1800多人。1969年,县政府拨款3万余元,改设单人座椅1304个。1977年7月,剧院扩建,
占地面积增至4581平方米。1983年,因地震遭轻度破坏,县财政拨款4万元进行加固维修,更名为东明县影剧院。1985年,省财
政厅拨款20万元,对影剧院进行维修,更名为东明县人民剧院。1990年,多方筹措资金6万元,购置大型投影机1部。1993年,聚光
灯等设备移交县文化局,一宗幕布赠与县业余剧团。1998年成危楼。2003年10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