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110”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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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110”报警服务

1996年,建成县“110”指挥大厅,设立“110”电话和电脑报警综合调度系统。1999年10月,购置报警设备,建立以巡警、
刑警、消防、交警、各派出所机动队为主的联动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坚持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
的服务承诺,全县实行“110”联动。该年,“110”指挥中心接处警1536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3名;接受求助218人次,救
助122人。2002年,改革巡警运行机制,实行出警点待警和上路巡逻结合机制,各派出所建立“110”备勤室,安装程控电话和
无线电台,保证每天24小时有警力、警车值班备勤。2005年6月,对“110”接处警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安装电子地图、GPS定位系
统,将“110”、“119”、“122”三个报警台合并为“110”,群众报警求助统一拨打“110”,公安机关统一调配警力处置。
该年,“110”接处警1606次,抓获违法嫌疑人126名,接受群众救助438次,提供各类服务1.8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