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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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 安

1986年,东明县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并对出入境人员进行登记管理。1992年开始编制门牌号码。1994年实行农村户
口城市化管理。1995年开始对暂住人口实行正规化管理。1996年,建立“110”指挥中心,形成以巡警、刑警、消防、交警和基
层派出所为主的社会治安联动网络。至2005年,公安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