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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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简政放权
1984年,东明县1镇17处公社改建为3镇、19乡。1988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东明县关于简政放权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和《简政放权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简政放权办公室,按照“积极、慎重、求实、稳妥”的方针,确定分批向乡镇放权的单
位。1989年,第一批下放权利的单位有文化站、广播站、农机站、农技站、林业站、水管站、畜牧兽医站、卫生院、粮所、教
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11个部门。第二批下放权利的单位有食品站、公安派出所、供销社、交通管理所4个部门;全县共下
放9800人,下放经济实体83个。各乡镇政府设立经委、农委、商委、文委、统计站和办公室。
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村委会换届选举 1984年,全县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大队统一改称村民委员会,产生第一届村民委员会586个,有村干部2637
人。1986年,村民委员会调整为567个,村干部2124人。1987年3月,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85.5%,改选村委
会453个,选出村委会干部2018人,平均年龄为38.5岁。1990年,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基层组织整顿同步进行,200名
驻乡包村干部协助开展工作。共改选村委会432个,选出村委会成员1893人。1993年,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
89.4%,改选村委会569个.新当选村委会成员2413人,其中,35岁以下的1458人,占60.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050人,占43.5% ;
连任村主任的1906人,占79%。建立村民小组4100个。1996年,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
生,按照减轻农民负担和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成员职数。全县616个行政村选出村委会成员2319人。1999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
选举。选民参选率为93%。共选出村委会成员2666人,其中,年龄35岁以下的占7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9%。2002年,第七
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首次采用“两推一选”(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确定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村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选举方式。提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全县398个行政村改选362个。选民参选率92.2%。共选出村委会成员2821人,
平均年龄39岁。委员兼职1796人,占63.7%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171人。建立下属委员会1931个、村民小组2100个。
2004年,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求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精简
村干部职数。389个行政村,应换届选举380个,改选村委会362个,占95.3%。选民参选率89.5%。共选出村委会成员1741人,平
均年龄40.6岁。委员兼职1270人,占72.9%;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203人,占52.2%。建立下属委员会1942个、村民小组2107
个。至2005年,全县13个乡镇、1个开发区,共有村委会398个、委员1796人。下属委员会1929个,村民小组2107个。

1986~2005年东明县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表
表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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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届时间 │ 届次 │ 应换届选举村个数 │ 实换届村个数 │ 新当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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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3 │ 2 │ 567 │ 453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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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2 │ 3 │ 619 │ 432 │ 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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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3 │ 4 │ 569 │ 547 │ 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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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3 │ 5 │ 569 │ 553 │ 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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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3 │ 6 │ 405 │ 392 │ 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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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3 │ 7 │ 380 │ 362 │ 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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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 │ 8 │ 380 │ 366 │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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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2000年,东明县开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试点,成立西门社区居委会,设立党支部,受城关镇党委
领导。社区建立居民自治组织、社区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立社区民间服务组织。2003年,县
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在县城建立东城、东关、西门、西关、南关、北关6个居委会和东城、东
关、南关、北关、西关、西门、南华7个社区。2004年,7个社区建立卫生、饮食、家电维修、商业 零售、建筑、缝纫、家政等
服务中心网点270余个。2005年,兴建便民服务点8处。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社区体系逐步形成。
村民自治 1991年,东明县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始对村级组织进行整顿,实施村民
代表议事制度。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建立各类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开展模范乡镇和模范
村委会评比工作,逐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全县有39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制定村委会成员职责、村民
自治章程。1997年,开展“一组两会五公开”(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代表议事会,村资产帐目公开、计划生
育指标公开、农民负担指标公开、宅基地使用情况公开,经济项目土地承包公开)活动在焦楼乡试点,1998年在全县展开。2000
年,全县389个行政村建立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2004年1月,在农村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
以依法治村建章立制、深化普法教育为手段,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
财务公开)为核心,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3月确定52个试点村, 开展村务公开活动。2005年,全县行政村
全部设立村务公开栏,建立村民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