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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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才交流

人才引进 1986年,县人才引进、交流与管理服务工作由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1992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引进
人才的有关规定》;1995年,发出《关于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1997年,人事局设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当
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71人,其中本科生11人。2000年,东明县人才市场开业。先期对东明县人才状况及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
举办和参与人才招聘会10场,参加招聘单位50余家,求职人员2200余人次。其中,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189人,充实到农
村中小学校。该年,县政府制定《东明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学生
就业新机制。2001~2004年,安置本科毕业生164人。公开招考县教育系统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2人。组织参加各类人
才招聘会13次,达成交流意向289人; 接收各类人才34人,其中,25人进企业,9人进机关事业单位。2005年,组织各类人才招聘
洽谈会9次,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参加洽谈的2760人,达成就业意向836人,签订就业协议138人。
人事代理和国外智力引进 2001年,县政府制定《东明县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县人事局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并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8月,邀请加拿大畜牧专家拜登到东明指导畜牧养殖技术。2003年3月,邀请德国农业育种专家吉塔.厄特勒
尔到东明进行农业技术培训。至2005年,共委托代理档案、人事关系6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