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土地执法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县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article/3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article/3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土地执法

    1987年,东明县对个人买地情况进行第一次清理,共查处384户。1990~1991年,对全县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遏制了农村
宅基地使用混乱、面积过大行为。1994~1995年,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建私房进行清理,查处4978户。1997年,对全县窑厂
进行清理,有187座窑厂关停并转。2000年,对全县中、小企业违法用地进行清理整顿,103家木材加工厂、路边饭店被处理。
2003~2004年,对全县各级各类违法用地进行大清查,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地329宗。2005年,东明县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土地大清
查抽查验收合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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