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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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一、集贸市场
1986年,东明县集贸市场交易商品主要有农副产品、工业品、日用商品和部分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等。手工业、服务业
等传统性经营摊点不断增加。县工商局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方针,开始对集贸市场加强引导和规范。1987年,在全县
推行上市商品“分行划市,编号定位,对号入市,亮证经营”,稳定市场交易秩序。全县有8处集市达到“五好集市”标准。1988
~1989年,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对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亮证经营和信用卡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 “三定五包”,即
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包管理、包卫生、包秩序、包宣传、包服务的岗位责任制。1990~1992年,以县城集市为重点,推
行分行划市制度,向市场个体营业户发放胸章,增配市场清洁员,治理集贸市场脏、乱、差;设置公平秤、标准尺等,及时解
决交易纠纷。1993年,以城区市场和乡镇较大集市为重点,进行综合检查整治,打击滋扰市场治安、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994年,投资200余万元,对县城西寺集贸市场、东明商城进行修建。1997年,县工商局开始受理有关市场开办、变更、注销登
记手续,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的,颁发《市场登记证》, 对领取《市场登记证》的市场实行年度检验,推行“市场巡查
制”.1998年,县工商局投资150万元,再次对西寺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同年,东明商城被省工商局评为“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
1999年,县工商局在县城区和乡镇集会实行“市场预警制”,共发出市场预警5次。2000年,实行市场监管公示制和执法不作为
追究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依法监管和周到服务相结合, 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01~2003年,加强市场监管队伍
培训,完善市场巡查制,实现市场监管的经常性和有效性。2004年,县工商局购置检测车和检测设备,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蔬菜、
米、面等商品,豆制品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进行定期定性检测。至2005年,共检测产品1310余批次,查出不合格产品207批次。
该年,全县集贸市场发展到35处。东城农贸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
二、重要商品市场
粮食市场管理 1986年后,主要是对粮食集体收购与运销管理。1994年,县工商局对粮食市场重点管理批发,放开零售。
1998年,对全县粮食收储企业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打击私商违法收购粮食的不法行为。1999~2003年,县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
对粮食市场进行12次大的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稳定。2004年、2005年,粮食
市场放开,监管重点是打击无证照经营、销售掺杂使假、未经批准非法收购粮食的行为,重点是查处倒卖陈化粮和陈化粮流入
口粮市场的行为。对符合收购条件的粮食经营户进行资格核准, 确保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棉花市场管理 1986年,国家对棉花购销实行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供销社经营政策。为维护好棉花
购销秩序,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除国家规定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插手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1998年,根据国
务院新的棉花政策,加强棉花入市资格和经营行为的管理。1998~2001年,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重点取缔未经资格认定擅
自开展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和个人,查处棉花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2002~2004年,按照《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对没有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核发棉花收购或加工资格证书,而从事棉花收购或加工的,予以取
缔,以保护国家棉花资源和棉农的合法权益,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2005年,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共开展棉花打假专项检
查活动5次,查处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案9起,收缴非法收购籽棉7.72吨。
成品油市场管理 1986年始,要是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和专项用油的管理。1994年,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实
行成品油备案制、统一抽检制。县工商局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打击成品油流通中无照经营、走私贩私、缺斤短两、掺杂
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1995~2005年,成品油备案60余户,查处各类成品油违法案件150余件,罚没款40多万元。
农资市场管理 1986年前,农用物资由供销社专营,县工商局监管农资市场的重点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审验农资经营资
格,为农资经营主体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1990年后,随着农资市场逐步放开搞活,县工商局对农资市场的管理放在打
击假劣农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1995年,县工商局联合公安、物价、技术监督、供销等部门,对全县147户经营农资的
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41户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企业,查获劣质化肥136吨,劣质种子0.5吨, 劣质农药0.75吨。1997年,
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严格实行农作物种子“三证一照”制度,即《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和《营业执照》。1998年,对农资经营实行统一进货、统一报价、统
一调拨、统一核算等措施,推行售货信誉卡制度,稳定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1999年,《农作物种子生产
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县工商局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实行许可经营。2000~2004年,县工商局开展13次“打假保春耕、打
假保秋种”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假化肥660余吨、假农药5600余瓶、假种子2.5吨。2005年,县工商局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制度,
使农资经营业户做到进出有台账,产品流向清楚,责任明确。
机动车市场管理 1996年始,县工商局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监管新旧机动车辆交易、办理营运车辆营业执照、征收营运
车辆管理费和机动车辆交易费,做好车辆管理联网工作,维护全县机动车市场秩序。至2005年,共办理营运车辆营业执照1289
份,查处无照、漏费营运业户236户。
经纪人市场管理 1986年,东明县经纪人 (俗称行户)数量较少,仅有125人,大多分布在农村集贸市场,没有纳入管理范
围。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经纪人数量的增加,1995年10月,《东明县经纪人管理办法》实施后,县工商局逐渐加大对经纪人市
场的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引导经纪人合法经营。该年,全县有经纪人895人。1999年,组织全县50名经纪人参加菏泽地区工商
局举办的经纪人经营资格培训班。2001年,县工商局举办首期经纪人资格培训班,对部分经纪人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规
范中介行为,维护生产要素市场的正常秩序。2002年后,特别是西瓜销售期间,每年都有500余名经纪人在全县14处大型西瓜市
场服务。2005年,全县有经纪人2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