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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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89年,东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990年后,进一步树立市
场经济观念,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下放计划管理权限。计划指标中由一般生产计划指标和增长幅度指标,转变为宏观
性、预测性、指导性指标。
农业生产计划 1986年,东明县除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粮、棉、油、猪等指标必须完成外,其他农副产品一律实行市场
调节。对农业总产、单产、各种作物播种面积下达指导性计划。自1997年始,农业生产计划分种植业、林业、水产、畜牧业4类。
2000年后,国家不再下达粮、棉、油、猪等生产指标。
工业生产计划 1986年后,东明县指令性计划内容逐步改为指导性计划。1997年始,工业计划内容精简,只下达主要产品
产量计划。
物资计划 1986年后,东明县物资分配的重点是保证国家指令性生产的需要,适当照顾一般。1988年始,钢材实行统一销
价,价差返还。1989年后,钢材、木材、煤炭等生产资料市场,严格物价管理,计划内执行国家统一定价、计划外执行物价部
门核定的最高限价。对紧缺的棉花、钢材、塑料、油品、煤、有色金属按国家计划统一收购、调拨和供应。关闭棉花市场。化
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1990年始,钢材供应实行“价格 并轨、计划供应”基本靠市场调节。化肥不再专营,木材、水泥计
划内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并轨。1994年,农用柴油实行计划分配。1998年后, 农用柴油计划分配取消,市场全面放开。
商业计划 东明县商业计划包括主要商品分配和收购调拨计划、物资分配计划、外贸商业收购计划、粮油收购分配计划等。
1999年始,商业计划主要包括粮油购销分配计划,市场全面放开。
教育计划 1987年前,东明县教育计划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4类,计划内容包括各类学校招生数、毕业生数、
在校生数。之后,国家实行委培学生制度。1984~1996年,县大中专毕业生由东明县计划委员会会同教育、人事部门提出分配
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直接分配到用人单位。1991年,高等教育计划取消。1993~1997年,发布地方委培计划,委培专
业大部分是县内急需的理工科和财经贸易专业。1997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职能转入县人事局,取消委培制。2002年后,大
中专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