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9&A=3&rec=255&run=13

第二节 商业体制改革

1985年前,全县商业实行内部集体承包经营制。商业主管部门在人事、财务、计划、业务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干预,责权不
分,盈亏自负。1986年后,随着市场搞活和流通体制改革,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并存,个体商贸业开
始活跃,县属国营和集体商业经营受到影响。同时,主管部门逐渐下放权利,下属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该年1月,全县商业系统8家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以“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方式,兼顾国家、集
体、个人三者利益,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打破固定工资制,实行效益工资。1989年,商业系统试行人事制度改革,所属
综合公司经理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实行招标答辩,竞争上岗。1990年12月,商业系统第一轮承包结束。当年,完成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4799万元,实现利税31.7万元。1991年1月,商业系统实施第二轮承包。由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法人签订《经营承包责
任书》,承包期3年.承包形式实行“三保一挂”(即保实现利税、保上缴 利税、保技术升级改造、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对企业法人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批发零售商业企业全面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 “四放开”.1993年12月,第二轮承包
结束。当年,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176万元,实现利税27.6万元。1994年,根据菏泽地区商业系统体制改革要求,县商业系
统对百货、五金、副食品3家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改革试点。该年底,由于流通渠道全面放开,3家企业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损,
大批职工下岗待业,改革受挫。1995年,国有商业经营困难,负债4800万元。7月,县食品公司实施破产清算。至1996年11月,县
百货、五金、副食品、第二百货等公司先后破产.1997年,对全县国有商业开始实施公司制改造,成立华厦百货实业、兴业副食
品、五金、百晨、商业食品5家有限公司。至2005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全部完成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