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支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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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支油工作

一、机构
油田铁路工作办公室 1982年11月,成立支油支铁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7人。1985年11月,更名为东明
县油田铁路工作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列县政府编制序列。下设工农科、工程科、油气科、办公室,有工作人员26人。1997
年,增设财务科、保卫科。2005年,下设秘书科、政工科、工农科、保卫科、法制科、铁路科、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工作人员
82人。
菏泽市公安局黄南分局 位于中原油田采油六厂驻地,前身为1991年1月成立的中原油田公安处黄河南分处。1998年,更名
为菏泽市公安局黄南分局,副处级单位。2005年,分局下设办公室、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及菏东、桥白、马厂3个派出所共6个
正科级单位。有正式民警32人。主要负责中原油田黄河南油区涉油案件和矿区内案件的侦办、查处和管理工作。辖区东起牡丹
区李村镇,西至河南兰考县,涉及一区一县12个乡镇,160多个自然村,面积200平方公里,有油、气、水井约500口,油区井站
63座,各种管道及专用线路500余公里。
二、支油工作
支援油田建设 东明县支援油田建设工作始于1969年。1979年,主要处理与油田勘探开采等有关的工农关系问题。1982年
主要负责支援中原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工农关系和油田征地占地,提供社会保障,搞好跟踪服务,参与石油会战等。1984年4月,
由国家计委批准的重点工程“中开输气管线工程”在辖区内开工建设。该工程担负着为开封化肥厂供气和郑州市30万市民的生
活用气任务,1985年初建成运营。工程管线在东明境内长58公里,经菜园集、城关、沙窝、刘楼、三春集5个乡镇,征用永久性
用地16公顷,临时用地200公顷,动用土方17万立方米。1987年5月,石油工业部决定,由中原石油勘探局在东明境内的马厂和
桥口两个区块进行勘探开发,把黄河南油区列入“5个百万吨油田”之一。1988~1989年,县委、县政府及油区广大干部群众支
援并参与中原油田三次大会战.199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原油田黄河以南地区勘探开发利用领导小
组在东明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东明县油田铁路工作办公室“会战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7月,参与铺设途经城关、武胜桥、菜
园集3个乡镇22个行政村,长23公里、直径377毫米的输气管线。至2005年,马厂、桥口、徐集、白庙油气田区累计铺设各种管道、
输油输气管线、电缆线600公里,架设高压电线、通讯线路230公里,动用土方300万立方米,建成油区专用公路51公里,建成接
产单位10座,计量站50座,马厂联合站2座,桥口接转站1座,集气站2座,配气站2座,建成试采站、马厂矿、桥口矿、勘探公
司生活基地4处。油田永久性征用地1200公顷,涉及全县10个乡镇土地面积12万公顷,工程建设累计临时用地9800公顷。东明县
实行先用后征和先撤离后补偿的方式予以政策照顾,以实际行动支援油区建设。
油区综合治理 1989年前,油区治安状况较差。1990年始,成立油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长任组长,采
油六厂及地方公、检、法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支油办,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干警11人。对油区实行联防。
主要是取缔土炼油,打击不法分子, 维护油区正常生产秩序。1992年,为充实治安力量,公开招聘合同民警30名,经培训后编
成两个治安队,分赴马厂、桥口两个油区驻守,维护油区治安。2000年后,各油区乡镇实行联防。2004年,县政府将油区治理
纳入全县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对油区公安干警和联防队员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至2005年,油区综合治理队伍达120人, 联防队员
500人。共打击各类不法分子900余人, 收缴作案车辆570辆,查收被盗电线电缆、油气管道15万米,取缔土炼油点100余处。油
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