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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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经营管理

管理机构 1986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公司设办公室、政工股、工会、机务股、财务股、科研所、农机化学校、农机监理站
和拖拉机站。1988年7月,农业机械管理公司改称农业机械管理局。1990年, 全县22个乡镇设农机管理服务站。1992年7月,增
设保卫股。1993年12月,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农机服务中心,行政管理职能归并县农委。2001年,随着合乡并镇,全县农机
管理服务站调整为13个。2005年,县农机服务中心设办公室、政工股、工会、机务股、财务股、审计股、推广站、农机化学校、
农机监理站、农业机械工程开发服务站、保卫股、计划生育办公室和13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有干部职工78人。
农机管理 1986年,全县贯彻落实各项农机化政策,开展农机具管理、技术培训、机具推广、农用柴油分配等管理工作。
1990年后,农机经营逐步走上市场,农业机械使用的作业成本、作业收费均由农机经营者和用户商定。1994年,农机管理主要
是制定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1996年,开展农业机械的鉴定和安全监理。1998
年,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业机械服务市场。2000年,主要进行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资 源统计和资金管理。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农机管理主要是 鼓励、扶持农民和生产经营者推广使用先进农业机
械。2005年,开展“百日农机安全集中整治”和“以大中型拖拉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全县无重特大农机
事故发生。
农机销售 1986年,东明县农机销售以县农机公司为主,该年完成农机销售额156万元。1995年完成销售额571万元。1996
年始,东明县农机销售由县农机公司和个体经营户共同承担。1999年,县农机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农机销售变为以个体经营
户为主。该年完成销售额2119万元。2000年后,农机销售全部转向个体经营户。2005年,全县有较大型农机经营企业6家,农机
供应网点150个,主要经营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农用汽车、机引犁、旋耕机、播种机、割晒机、脱粒机、小麦联合收获机、
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推土机、挖掘机、水泵、农产品加工机械、牧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该年,完成农机
销售额4150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农机销售补贴发放。
农机监理 1986年,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全县拖拉机牌照、驾驶员证发放及规费收缴工作。当年,监理站对不从事营业
性运输的拖拉机核发号牌320副,驾驶证309本。1990年,监理站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申请、检验核发牌证,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核、发证,对驾驶员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等。对辖区内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至2005年,全县共核发
农用拖拉机号牌11199副,驾驶证542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