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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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产开发

一、水产开发资源
水源 县境内有大型引黄工程3处,有引黄干渠、赵王河、贾河、鱼沃河、万福河、洙赵 新河等河流。1986年,年引黄量
5.3亿立方米。2005年,年引黄量6亿立方米。另有降雨和地下水,水质都适宜水产养殖。
坑塘荒洼地 1986年后,由于修筑黄河大堤、筑窑烧砖、油田钻井、建房取土、旧河道等形成大面积水域。1990年,全县
有坑塘水域面积1000公顷,废旧窑坑1333.3公顷,涝洼地5400余公顷。1991年后,随着铁路、公路等大型工程建设,沿线周围
出现大面积取土坑。2005年,全县适宜水产开发和养殖的坑塘荒洼资源1万余公顷。
二、水产开发
1986年前,自然池塘大部分由个人承包开发,部分经村集体开发后再转包个人。大型窑场多采用多人集资开发或由乡村集
中开发。1987年10月,城关镇对东明湖进行开发,共完成土方9万立方米,开发水面8.8公顷,建标准鱼池6个,成为东明县首个
公园式养殖场。1990年,东明县被山东省列为沿黄重点开发县。县政府把开挖鱼塘纳入县级水利工程。1992年,水产开发出台
政策,规定从全县农发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水产开发,新开发鱼池从有效益年份起免征3年特产税。1996年,成立
水产开发指挥部。规定凡开发标准鱼塘6.67公顷以上,藕池13.34公顷以上,县财政每亩分别补助100元、50元资金。同年,沙
窝乡蔡寨村由乡、村共同集资35万元开发鱼池6.67公顷。临河店乡东葛、西葛村由乡政府筹资40多万元,开发鱼池14余公顷。
1999年,县政府制定水产开发优惠政策,规定凡开发6.67公顷鱼池,县财政奖励现金1万元,6.67公顷藕池奖励5000元。纳入开
发计划的荒废资源,每亩征收50元荒芜费,督促定期开发。2000年, 采取个人独资、股份合作、招商引资等方式,实施规模开
发。城关镇个人独资开发废窑坑33.34公顷.2001年,启动菜园集乡万亩精养高产鱼塘开发、沙窝乡万亩浅池藕开发工程。2005
年,通过招商引资,小井乡牛集村36.67公顷涝洼地和沙窝乡郭寨、黄寨村涝洼地得到开发.至年底,全县共开发盐碱涝洼地4670
余公顷,形成养殖水面267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