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林果业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县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article/1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3/article/1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章  林果业

    1980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全县林业生产快速发展。1983年10月,东明被林业部授予“全国平原绿化
先进县”称号。1986年,林业部颁发东明县“平原绿化标准”证书, 省绿化委员会授予东明“全省绿化先进县”称号。1988年,
胡庄乡林业生产被评为“山东皇冠”,农业技术开发研究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90年,马头乡林场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全国
先进乡镇林场。2001年,全县进一步掀起植树造林高潮,林业生产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县有林地面积24351公顷,经济林
3467公顷,苗圃162公顷,农田林网72942公顷,四旁植树累计达到1210 万株,森林覆盖率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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