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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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公路管理 1986年,路政管理实行管养合一,机关养护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无专门机构和队伍。1991年,县公路
局设路政股,有路政专管员3人,主要负责日常道路巡查,处理损害公路事件,道路清障等.1995年,加大路政管理力度,控制
建筑红线,实行路宅分家;清理影响路容路貌的非公路标牌,在村镇街道签订门前三包合同,对涉路建设项目实行规范化审批,
要求必须达到“一低三化”即地面低于路面,绿化、美化、硬化。2000年,公路局重点对超限车辆进行治理。2004年6月,在菏
东高速公路东明下道口设超限检查站,控制超限超载车辆。2005年,在106国道冯口段设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人员由县公路局
和交通局联合组成,对超限车辆实行长效治理。
县乡公路管理 1986年后,路政管理范围延伸至县乡公路。1990年,公路管理权划分,县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县交通
局负责地方公路, 重点是清除路障,保障畅通。1992年,县交通局成立路政管理股,负责地方公路巡查,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
行为。每年麦、秋两季,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和沿线乡镇联合整治,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非法堆积农作物秸秆等。1995
年,拆除违法建筑,清理占道经营,保证公路畅通。1997年,在县道上设公路标志60余处。2000年,出台《东明县地方公路管
理暂行办法》,县交通局成立地方公路管理处路政科,对地方公路超限进行治理,县乡公路绿化进行统一管理。2005年,县交
通局成立路政大队,加强公路巡查,更新县乡公路标志120处,标线14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