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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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
1986年,东明县城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1990年,人均居住面积为7平方米。1998年10月,《东明县城市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办法》施行,个人及单位住宅建设开始活跃。1999年,审批住宅建设310宗,建设面积10.17万平方米。2003年4月,县
政府出台《东明县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住宅建设逐步由零星征地向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过渡。该年,审批配套
建设69宗,建筑面积6.15万平方米。至2005年,先后组建东明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金明房地产开
发公司等房地产企业。该年,对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整顿,停止零星住宅建设项目的审批。
逍遥小区 2000年10月开工建设,是东明县第一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位于东明县黄河路东侧,一期工程于2003年4月
竣工,总投资1750万元,建设住宅248套,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二期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65和80平方
米户型占第二期工程开发量的75%,可住986户。
花苑小区 2001年,在县城南华路东、万福河南开发建设花苑小区,占地3.7公顷,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属商品房开发
项目,先期投资8500万元,主要建95平方米以上单元户型六层楼房,和200平方米以上小别墅。2004年5月一期工程竣工,面向
社会公开销售。
园丁小区 2002年7月,为改善教职工居住条件,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筹建占地9.8公顷的园丁小区。小区位于南华路南
段东侧火车站北,总投资7260万元,建筑物、构筑物9.8万平方米,设计建设六层以上楼房和小别墅,单元面积100~230平方米
不等。一期工程于2005年12月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