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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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优生优育

落实优生优育是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障,是东明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1986年始,根据计划生育晚婚、
晚育、少生、优生的要求,计划生育部门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大力普及婚姻保健知识,积极提倡婚前检查,定期举办婚、孕、
产期培训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优生咨询服务室,开展婚前咨询、孕前咨询、孕期保健及产前诊断工作;各乡镇计划生育
服务站也都设立咨询室,使广大育龄群众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优生咨询服务。1996年,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开设优生实验室,为
育龄妇女进行TORCH四项病毒检测服务。对查出结果呈阳性的及时给以治疗。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广优生药品“斯利安”
和“福施福”。1997年,对全县计划内生育二胎育龄妇女开展孕情监控和孕期保健服务,先后查出怀孕畸形胎儿的育龄妇女300
多人,及时帮助她们终止了妊娠,减少了病残儿出生。1998年,开始对全县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二胎育龄妇女进行优生监护。
2002年始,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入,保障优生优育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对全县配备的女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进
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使育龄妇女不出村就可进行基本的优生优育咨询服务。

附:
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项目

1998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开展的第四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全国32个县承担项目实施,东明县是
国家计生委指定的山东省唯一的一个项目县。1999年,该项目在东明启动,本着“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做后议”
的原则,按照“建设一支精干队伍,改善内部服务和外部工作两个环境,改进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三项服务,改革
避孕方法、避孕节育服务、单一管理模式、节育措施四项管理”的思路,根据项目文本和国家、省、市计生委要求,扎实开展
项目工作。2000年,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官员图拉菏尔、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驻华副代表佐崎纯子到东明考察,对项目的实施
给予高度评价。至2003年项目结束时,达到预期目的,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县乡全部取消人口指
标和配额,开始推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制度;婴幼儿死亡率由1998年的10.2‰降至8.1‰,人流比由0.4降至0.2,
意外妊娠数减少30%,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炎症的发病率由1998年的48.8%降至32.5%以下,自愿不生或推迟生育的户数明显
增加。该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