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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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宣传教育

1986年,东明县认真贯彻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经常性工作为主的计生工作方针。1988年,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人口钟声”
专题栏目,以《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主要内容,每周两次播出,广泛宣传。1990年,以《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主要内
容,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0万份。1991年,县计生委设立宣传教育科和计划生育宣传站,22个乡镇也设立计划生育宣传站,并建
起计划生育宣传栏、黑板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516辆次,放映计划生育题材电影1053场次。该年始,每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
会议,对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1992年,县计生委编印《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各乡镇有514个行政村开设人口学校,
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1994年,全县人口教育形成“分级负责、分类编班、滚动教学、注重实效”的管理体制,将人
口基础知识教育与新婚登记、生育证发放、孕产期保健、定期查体等结合起来,对广大育龄妇女开展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
的教育。1997年,东明县被菏泽地委、行署授予“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1999年,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与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2000年,全县开展以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
人口出生干预工程和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县宣传活动。全县乡镇、村人口学校均配备了宣传设备,县
电视台开办了“人口钟声”专题栏目,实现了计划生育影视化教育。200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
9月,山东省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全县围绕“一法三规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以提高育龄群众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育龄群
众应知应会率达到85%以上。2005年,东明县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3个部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
万家活动先进县”称号。通过教育,全县有47对夫妇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有14862名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