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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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好文,字惟中,自号河滨渔者,元大名之东明人。李好文的生卒年史籍阙载,但其父李凤的生卒年史料有明确记载。李
凤,字翔卿,一字舜仪,生于宪宗蒙哥四年(1254年),卒于仁宗延裙四年(1317年),大德十年(1306年)任国子助教。李凤所著
较多,以《西林集》最为有名,但均未能流传下来。李好文是李凤的独子。至治元年(1321年)登进士第,授大名路溶州判官,
入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助教。《元史》载至正十六年(1356年),李好文曾上书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其后“屡引年乞致
仕,辞至再三”。由此可以大致推断出李好文的生卒年代:约生于元世祖至元中后期,卒于元顺帝至正末。
李好文一生任过许多官职。泰定四年(1327年)除太常博士,迁国子博士,累拜监察御史,出任河南、浙东两道廉访司事;
至正元年(1341年)除国子祭酒,改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任内开始编绘《长安志图》,后迁河东道廉访使,召为同知太常礼仪
院事;至正四年改礼部尚书,参与修金、宋二史;除治书侍御史、参议中书省事,已而复除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最终完成《
长安志图》;至正六年(1346年),除翰林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改集贤侍讲学士;至正九年(1349年)出参湖广行省政,改湖北
道廉访使,寻召为太常礼仪院使,命以翰林学士兼谕德进承旨,后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禄终其身。
李好文为官比较清廉正直,敢于冲撞权贵甚至皇朝的最高统治者。《元史》本传载顺帝改用至元纪元时,他上言说:“年
号袭旧,于古未闻,袭其名而不蹈其实,未见其益。”并指出时弊不如至元者十余事。一次元顺帝祭太庙,乘马至里桥,当时
无人敢谏止。李好文膝行阻桥曰“请皇帝下马”,顺帝只好听从。李好文任监察御史时,河东有李拜拜杀人凶案14年不决,李
好文上任伊始即予以判决。另有王傅撒都刺以足蹋人致死,众人认为应处以杖刑,但李好文认为“怙势杀人,甚于用刃,况因
有所求而杀之,其情为尤重”,于是处以死刑。两起案件宣判之后,“河东为之震肃”。李好文一生的事业中,教授太子和著
书立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至正九年,顺帝设立端本堂,令太子习学汉人文书,聘请儒士讲授儒学,任命李好文为翰林学士
兼谕德。在教授太子的近十年间,李好文可谓呕心沥血,编成《端本堂经训》,分为圣慧、孝友、恭俭、圣学四类,作为太子
问安余暇之助。李好文还参与修《金史》和《宋史》的总裁官,著《进〈金史〉表》、《进〈宋史〉表》、《大宝录》、《大
宝龟鉴》等书,又集历代帝王故事106篇。此外,李好文还纂有《太常集礼》50卷。《元诗选》录有他的两首诗,分别是《挽宋
显夫》和《题王子晋祠》,《元文类》录有其《感志赋》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