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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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力,生于1952年10月,东明县长兴集乡曹庄人,大学文化。1971年1月在长兴乡宫庄联中任民办教师。1973年9月在东明
师范读书。1975年9月在长兴高中任教。1976年9月加入共产党;同年11月任三春集公社团委副书记。1979年4月在山东省委党校
政治理论班学习。1980年9月任三春集公社团委书记。1982年1月在东明县委党校任政治教员。1984年1月任胡庄乡党委副书记;7
月调任胡庄乡党委书记。1988年11月任东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3年9月任成武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1999年3月任菏
泽地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月当选东明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曾当选山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东明县第五、
六、七次党代会代表,第六、七届县委委员、县委常委;东明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成武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县委委员,成武
县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在任胡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在农业科学实验、农林开发及学校改革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连年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他主持的项目获菏泽地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率先成为菏泽地区林业生产先进单位,1988年该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农业生产先进
单位。其“农区林业技术开发研究成果”通过省级专家鉴定。主持县委宣传部工作期间,在意识形态领域、文化教育方面以及计
划生育工作上均取得成绩,被菏泽地委、行署记过大功。任成武县副县长期间,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年年上台阶,受表彰。
工作期间,曾荣获山东省农区林业技术开发研究三等奖;1987年被菏泽地区教育局授予“农民教育先进工作者”,1988年4
月被山东省政府授予“校改先进工作者”;1991年获山东省文化厅、民族事业委员会、文联国家艺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中国
民间文学集成奖;1992年获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工作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被中共菏泽地委、地区行署记大功1次。1993、1994
年连续两年被菏泽地委记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