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肖鑫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人物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article/115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article/115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肖鑫
肖鑫,生于1971年7月,东明县长兴集乡东肖集村人,大学文化。1991年7月山东省济宁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到东明县公安局 焦园派出所工作。1993年7月调东明县公安局先后任刑警大队第七中队队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参加山东省政法管理学院函授和 山东省委党校本科班函授学习。2006年5任东明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刑警大队长。 工作期间,曾成功破获1998年的“11·5”特大投毒杀人案,2000年的“8·06”特大破坏电力设备案等一大批危害大、影响 坏的案件,为东明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94年受菏泽地区公安处嘉奖。1997年被评为菏泽地区公安局“双学”先进个 人。199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被菏泽地委、行署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记二等功。1998至2000年连续被菏泽地区公安局 评为优秀刑警队长。2001年被国家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