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李艳丽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人物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article/10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2/article/10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李艳丽


    李艳丽,女,生于1973年2月,东明县东明集镇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菏泽师专毕业分配到东明县民政局任干事。1994
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期间1994年7月到山东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97年7月起,历任东明县临河店乡妇联主任、副
乡长,东明集镇副镇长、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3月任共青团东明县委书记。2006年12月任郓城县委常委、宣传部
部长。
    在任东明团县委书记期间,率先开展了“唱响新歌谣、践行荣誉观”系列活动,经验做法全市推广。东明团县委连续三年被
评为“省红旗团委”和“青春创业先进集体”,其连续三年被评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在任郓城县委宣传部长期间,创办了
县委机关报《新郓城》,改刊了《水浒文化》,建立了郓城网站,创办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郓城鲁西南战役指挥部
旧址。在开展的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中,连年获全国组织特等奖。在2008年科学发展考核中,分管的宣传思想文化
建设工作位列全市第一。其曾被菏泽市政府记三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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