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概况】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县城五四路东段 259 号 。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
通安全宣传和车驾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 政工科、 财务科、宣传科、法制科、事故处理科、车管所等 6 科、1 所,辖 8
个交警中队和 1 个交警执法站,共有民警、职工、协勤 250 余人。截至 2019 年底,全县各类机动车保有量达 13 万多辆,
驾驶员近 15 万人。大队长朱卫东,主任科员张新华,副大队长姚建国。
【基础设施建设】 2019 年,东明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电子警察 3 处、信号灯 3 处 ;完成城区道路
热熔标线施划 72.18 千米,更换黄河路护栏 11 千米和标志标牌29 块。全县有电子警察 21 处、信号灯 41 处、国省道及县
乡道路卡口 17 处,国省道智能化管控覆盖率达到 100%,边界卡口覆盖率达到 100%,县乡道覆盖率达 60% 以上。
【源头监管】 2019 年,县交警大队把源头管理作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根本举措,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着力
化解各类风险,把问题解决于苗头状态,力争实现“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城区不发生亡人事故”目标。每季度对全县道
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对隐患路段列出台账,制定整改意见,及时呈报县安委会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加强“两客一危”、
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车辆隐患“清零”。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压
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运输企业逐一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
出的企业进行约谈、曝光。全年摸排危化品车 960辆、城乡客运车126 辆、接送学生儿童车辆 39 辆(其中专业校车 24 辆),
按照“一车一人一档”原则,重点全部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年内,先后 7 次对 9 家运输企业进行约谈,深入企业进行交通
安全检查 18 次,与有关企业和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26 份,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4 处。
【交通违法治理】 2019 年,县交警大队坚待把路面作为主战场,严格执行“三长负责制”(片长、路长、段长责任制)
和“包保责任制”(包路段、保安全、保畅通)。重大安保活动中,与派出所、特巡警密切配合,启动检查站点,全面落实24
小时勤务和逢车必查措施。日常路面勤务中,在国省道、城乡接合部、高速出入口科学部署警力, 开展“ 逢五”“ 逢十”、
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查处超速、 超员、 超载、疲劳驾驶、大货车违规占道、客车违反夜间停运规定等违法行为。县
乡道路重点打击涉牌涉证、面包车和短途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城市道路严查酒驾、
醉驾、逆向行驶、违法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不礼让行人、强超强会、闯禁行、闯红灯、渣土车野蛮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全年县交警大队累计出动警力 25000 余人次,警车 4800 余辆次,检查重点车辆 36120 辆,现场查处交通违法 23121起(其
中客运车辆超员 359 起、缉查布控查处1609 起、醉酒驾驶 198 起、酒后驾驶 607 起、其他违法行为20348起 ),行政拘留
559 人、刑事拘留 170 人。
【车驾管服务】 2019 年,县交警大队积极推进车架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对照《公安部“
放管服”改革 20 项措施实施细则》,推动 36 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到实处,让办事更便捷、服务更高效。推广使用自
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落实“互联网 + 交管服
务”方面 4 项新举措, 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通过互联网平台(www.122.gov.cn )、“ 交警
12123”及“山东公安警务保障”等手机平台,提高网上办理比例,简化互联网面签手续, 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下派16
名工作人员,在大屯镇、马头镇、武胜桥镇、焦园乡 4个偏远乡镇设立交管业务服务专窗,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快速理赔、车
辆年审等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真正打通交警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目标”。是
年,全县注册登记机动车 11318 辆、转入登记机动车 2519 辆、转移登记机动车4511 辆,驾驶证满分学习 1160 人,驾驶人
审验 5545 人,科目一考试 32640 人,科目二考试26860 人 , 科 目 三 考 试 24812 人,科目四考试 22920 人。
(撰稿 :杨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