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概况】 东明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地点位于县城区黄河路北段。内设环境规划和影响评价办公室(副科级)、政策法规科、
污染防治科、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环境监测科等 5 个职能科室和环境监测站(副科级)、环境监察大队 2 个事业单位。下
设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 东明集镇、 刘楼镇、陆圈镇、武胜桥镇、菜园集镇、小井镇、马头镇、大屯镇、长兴
集乡、焦园乡、沙窝镇、三春集镇、开发区 15 个环保所。现有干部职工 292 人 。党组书记、局长郭卫兵,党组副书记、副
局长刘新年,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恒飞、韦庆祥,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雪生、许昌杰,副主任科员张建国,环境监测站站
长史水合。
2018 年 , 东 明 县 PM2.5 均值 58 微克 / 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三 ;改善幅度 14.71% ,全市排名第四 ;PM10 均值
95 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二 ;改善幅度 9.52%,全市排名第一。洙赵新河、万福河两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 COD 平均
浓度为 27.2 毫克 / 升,氨氮平均浓度为 1.06 毫克 / 升,总磷平均浓度为 0.137 毫克 / 升, 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
水环境综合评价位居全市第二名。
【环保设施建设】 2018 年,全县新建 9 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铺设城乡污水管网 26.54 千米,新建 2 座水质自动
在线监测站,新建乡镇(开发区)空气自动在线监测站 13 座 ,实现全覆盖。新建日处理能力 4 万吨的县第四污水处理厂,
完成1 个畜禽养殖综合整治项目、1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121 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完成 1 个“千吨
万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源地调查; 划定生态红线区块面积 89.29 平方千米。鱼沃河人工湿地即将建成,县危险废物焚烧和综
合处置项目、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正稳步推进。
【空气污染治理】 2018 年,全县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 746家,其中,取缔 712 家,提升改造 34 家。淘汰 10 吨及
以下燃煤小锅炉 672 台 , 对 8 家企业的 23 台 10 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县内 3 家石化企业、12家
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户)84 家 ,280 家餐饮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116 家烧烤点全部入园入室经营。实施严格的建筑、拆迁、市政工地施工审查制,在建工地全部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杜
绝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现象 ;推行机械化清扫加人工作业的道路保洁模式 ,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天候保洁。
制定实施《东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秋
冬季期间,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12 次,企业停产371 家次,建筑工地停工 104 家次,企业限产 185 家次。认真实
施《东明县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采暖季期间11 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 水 污 染 整 治 及 水 源 保 护 】2018 年,全县完成河流水域岸线 540 个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的综合治理 , 封堵
非法入河排污口 105 个,全县 28 处直排口全部建设节制闸,城区新建节制闸 8 座、维修节制闸 6 座 ,非大雨天气城区内
严禁向河流排水。完成菜园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持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清理取缔保护区周边的
非法建筑和养殖户,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环保监管】 2018 年 ,县环保局制定《东明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东明县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管理
制度》等 5 个规范性文件,全县共划分二级监管网格 1 个、三级监管网格 15 个、四级监管网格 415 个 ,聘任专职网格化
环境监管人员 45 名,对辖区内 1551 个污染源监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建成投用,形成“线上指挥调度
和线下执法处置”的全覆盖科学监管执法体系。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 72 件,罚款 618.33 万元,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案件 4 件,行政拘留 8 人。
【上级环保督查检查】 2018年,县环保局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各类环保检查,每次督导检查时县政府及县环保局的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程陪同,跟踪解决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督促乡镇和企业迅速进行整改,同时建档立册实行销号管理。2017 年 4 月至2018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开展25 轮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 21 轮巡查, 到东明县督查巡查 75 次,检查企业 503 家次, 发现各类环境问题 123 个,
全部整改到位。从 6 月 11 日开始 ,生态环境部开展 12 个轮次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共检查东明
县 1396 个点位,通报发现问题 8 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11 月 1 日至11 月 30 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开展环保
督察“回头看”,交办东明县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2 件 ,已全部办结 。年内通过省市环保部门转办和12369 环境热线等渠道,
共收到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171 件 ,已全部办结。
(供稿 :刘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