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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概况】 东明县人民法院办公地点位于县城曙光路西段。内设办公室、 政治处、 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立案第一庭、
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局
办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局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诉前调
解室、信息技术科、监察室、财务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总支 27 个机构,下设渔沃、菜园集、东明集、沙窝、三春集、
陆圈油田 6 处人民法庭。设司法鉴定中心、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3个事业单位。有干警120人,其中员额法官 38 人。
院长蓝涛,副院长李少华、毕振方、杨忠堂(2018 年 5 月退休),纪检书记刘勇,执行局长崔胜利,党总支书记宋霞,政治
处主任宋建坤。2018 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12346”
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 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7484 件,审执结7615 件。结案率 89.04%,结收比 101.75%, 均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山
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刑事案件审判】 2018 年,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396 件 455 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
伤害、抢劫 、盗窃 、诈骗等犯罪案件113 件 121 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 156 件
156 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 20 件 31 人。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持打
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 7 件 8 人。服务脱贫攻坚,坚决惩处扶贫领域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 6 件 11人。审结的楼望疆
等 28 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山东政法系统庆祝改革开放 40周年“政法巡礼”展播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
开宣判涉恶案件 1 件 5 人。
【民商事案件审判】 2018 年, 县人民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443 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三养”
等案件 894 件,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引导社会风尚, 维护公序良俗。及时审理涉民生类案件,审结劳动关系纠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 615 件,坚持快审快判,能调则调, 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
房地产、建筑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 493 件,依法维护公平竞争交易秩序 ,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依法妥善审结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合同等案件 9 件,有力维护乡村经济发展。深入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受理 21件涉及
12 家企业的金融债务案件全部审结。其中,进入执行程序 20 件已化解 12 件。
【行政案件审判】 2018 年,县人民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53 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94 件,裁定准予执行90
件。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98%。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工作,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法检“两长”同
堂办案,首次审理县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行政机关参加庭
审观摩等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审判案件执行】 2018 年,县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53 件, 执结 2629 件, 到位金额 1.9亿元。一是构建联
动机制。积极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形
成“党委领导、 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部门联动、法院主办、 各方配合、社会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
局,全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二是强化执行保障。坚持全局观念,围绕执行工作需要,集
中人力物力财力, 强化执行力量配置,加大资金、装备投入。完善立审执破衔接 配合机制,搞好内部大合唱,确保执行工作
开展。三是亮剑 执行顽疾。年内集中开展执行 攻坚专项行动 85 次,采取“定点蹲守、午间出击、凌晨行动”等措施,精准
打击“老赖”等的各种规避执行行为。拘传 462 人,拘留 142 人,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 5 件 5 人。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可
供执行案件,集中办 结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终本”案件,集中打击了一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集中办理了一
批有社会影响的涉金 融案件。四是曝光失信行为。将271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
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 1259 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让“老赖”为失信付出声誉扫地、出行受阻、融资被堵、经商不能、
招投标受限等代价,部分“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司法体制改革】 2018 年,县人民法院稳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让审理者裁判、让
裁判者负责。落实员额法官进退机制,对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质量等指标按月予以公示,营造相互超越、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院庭长对涉及“四类案件”实
施全面监督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入额必办案”,院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全年共办案 4667 件,占
全院结案总数的 61.28%。东明县人民法院代表市法院接受省委政法委司法 责任制改革专项督察,得到充分肯定。二是统筹推
进其他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以精准化工作量测算为基础,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突出工作实
绩。创新完善审判业绩考评管理体系,科学核定、统一调配、动态调整,平衡法官工作量。司法公开扩范围、提质量,让公平
正义看得见。推进刑事认罪从宽处罚改革,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判,提高审判效率。三是创新“审执联动” 机制。
执行局把东明辖区划分为五个片区,对每个片区的案件都与派出法庭建立“审执联动”,执行人员利用审判人员对案件情况熟
悉、地域熟悉、人情熟悉的优势,及时准确送达有关执行文书,采取执行措施;审判人员利用执行队伍威慑力强的优势及时化
解矛盾、定分 止争。“审执联动”是县法院推 出的新举措,是全市法院执行 工作新亮点。四是稳步开展庭 审实质化。全面
推进以审判为 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 “三项规程”运用到审判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
律原则,强 化刑事案件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全年共召开庭前会议 6 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 出庭 20 人次,发挥
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 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依 法为 7 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保障被告人权利。
【司法为民】 2018 年 ,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推进网上立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
当事人诉权,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 95%。围绕便民诉讼,从2018 年 6 月 1 日起,开展网上立案工作,推行网银、微信等交
费功能,当事人通过电脑、手机便可随时随地立案,年内网上立案 1658 件。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
强化社会化便民服务功能,安排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立案、咨询的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二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对关
注度高、敏感性强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在沙窝法庭审理的魏某某等 5 人涉恶势力犯
罪案件和在国际大酒店审理的武某某等 26 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各界群众 100 余人旁听庭审 ,社会反响良好。加
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63 次。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
布裁判文书 7246 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司法便民要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
决机制建设,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站)6 处,有效调处纠纷 484 件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
3.7 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 28 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推广要素
式审判,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案件占比 86.42%,减轻群众诉累 。四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县法院已启动新审判综合大楼智慧
法院建设,其中重点项目包括数字化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24 小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等。
【法院队伍建设】 2018 年 ,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拥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围绕“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
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具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品牌。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双联双创”活动 ,选派“
第一书记” 驻村扶贫,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 ,针对司法实践
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授课、视频教学、以会代训、庭审观摩、案例汇编等形式,加强对审判业务的指导。组织优.
秀裁判文书和案例评选,开展司法技能竞赛,提升法官干警专业素质。强化走访调研,总结审判实务,发表调研报告 20余篇、
论文 10 篇,其中 4 篇获省市级奖励。三是着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
准则,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扎实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层层
签订责任状,强化监督问责。注重效能建设,把明察暗访与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推动全院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四是
筑牢意识形态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以树牢和践行“
四个意识”、传播社会正能量为重点, 积极开展符合法院实际的意识形态工作。
(供稿 :毕振方 崔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