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明县统计局在县城南华路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10楼办公.内设办公室、农业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
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6个职能科室和经济社会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农村经济调查队3
个下属事业单位,下设15个派出型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实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高级统计师6人、中级11人。局长纪
立国(2017年2月任职),副局长油保领、黄拥然,经济调查队队长罗爱锋,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姚建。2017年,县统计局围
绕“搞准统计数据质量、提供统计优质服务”这个中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
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是年,县统计局被评为“全省农业普查先进集体”。
【全县经济总体统计情况及科学发展考核】 2017年,县统计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纪律,坚持依法统计,
准确反映全县经济实绩,正确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中,县统计局负责的考核指标
综合成绩在全市位居第三,比往年提升4个位次,实现年初制定的争先进位目标,被县委、政府授予“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
合考核功勋单位”.是年,据统计东明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07.01亿元,同比增长9.0%;GDP增速位居全市第四位;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19.06亿元,增长12.9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163.9亿元,总量占全市的六分之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66亿元,
增长18.5%;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值217.81亿元,增长38.6%,占全市总量的4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分别达到23379元、11640元,分别增长9.0%、9.8%。
【“四上”企业申报】 2017年,东明县“四上”(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资质以上建筑房地产业)企业申报工作良好,年内多次召开新增“四上”企业动员会、调度会,制定奖励措施,要求全县范围
内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应统尽统、应纳尽纳,全年共审核上报新增“四上”企业116家,全县纳入“四上企业”管理543家。
【第三次农业普查】 2017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东明县开展2016-2017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全县共抽调、培训普查
员和普查指导员2758名,普查家庭户193362户,涉及人口736467人;普查涉农单位1721家。通过本次普查,摸清全县“三农”
底数,找出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推动全县“三农”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详实资料。
【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 2017年,县统计局按照山东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
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重新对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站人员进行充实调整,为基层统计工作打好基础。按照市
局统一部署,制定县局副科级领导包片、专业人员包乡镇的统计站制度,按照软硬件并举的“五有”标准(即有原始记录、有
计算依据、有基层报表、有统计台账、有专业档案),制定出对乡镇统计站的考核办法,各乡镇统计站档案整理齐全,硬件配
备到位。
【统计执法和宣传】 2017年,县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制定《东明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详细制定今后五
年的统计普法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印
发《统计法知识摘要》1000余份,发放到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提高基层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统
计的自觉性。年内对县内25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企事业单位统计报表工作的良性发
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供稿:刘慧敏 牛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