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明县物价局办公地点在东明县工业路南段县政府五楼.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管理
科、成本监审科、价格举报中心和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认定中心、价格监测中心3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28人.局长张旭光,
副局长李庆禄、翟海明。
【价格监测】 2017年,东明县扎实开展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6个,
覆盖全县的粮、油、肉、农药、化肥、进出口商品等10大类、160余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对个别时段或商品、突发事件和重大节
假日期间价格实施24小时预警预报。是年,共上报各种报表668份,上报数据6890多条,写异常价格信息18份,政务信息2份,市
场调查报告2份。
【收费管理】 2017年,东明县加强收费管理,县物价局联合县财政局公布《东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东明县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清单》,全县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1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
费共计8个部门10项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共计2个部门2项收费。全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4076.97万元,比上年度减
轻企业经济负担522万元,收费清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和动态管理。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对房地产测绘收费、涉企
收费、滩区迁建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收费专项调研。
【价格改革】 2017年,东明县继续推进民生价格政策改革。规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
房租金标准及时进行批复,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权益。对公交车试运营期间车票价格进行批复,规范公交运行。理顺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医疗改革。对县一中学生住宿费调整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勘察和成本监审,
报市物价局批复。按照《东明县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11月12日“制定城区居民供暖价格和
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围绕价格听证方案,充分表达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意见和建议
后,报经县政府同意及时公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
【价格监督和认定】 2017年,东明县加强价格检查,维护群众价格权益,利用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系统和行风热线等
渠道,认真对待群众的价格举报,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加强对热点价格举报投诉的情况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年内共受理咨询和举报案件56起,退还消费者11余万元,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
的合法利益。是年,以诚信服务、客观公正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规范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全年共完
成涉案业务39件,标的额100.2万元。
(供稿:许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