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位于东明县南华路南段。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
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挂集体土地管理科牌子)、测绘管理科9个职能科室及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辖东明县土地储备中心(正科级)、东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正科级)、东明县地租征收中心(副科级)、东明县国土资源
局土地执法大队(副科级)、东明县土地市场管理所、东明县估价事务所、东明县土地监察股、东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明
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办公室9个事业单位,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县境
内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有干部职工606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专业技术人员240人(中级65人、初级173人、技
术员2人).局长(党组书记)闫晓阳,副局长(党组成员)马涛,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党组成员)王东涛,土地储备中心
主任(党组成员)牛文冲,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卫东。
【耕地保护】 2017年,东明县年初有耕地面积79113.45公顷,年末耕地面积80632.72公顷,年度增加耕地面积1571.87公
顷,减少耕地面积280.6公顷,实际增加耕地1301.27公顷。基本农田划定62802.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77.89%。连续6年实现耕
地占补平衡。是年,继续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5项任务,全县共签订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责任书893份,其中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15份、乡镇与村475份、村委会与田长403份;签订保护责任卡2万余份。设
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座,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界桩2481块,并将其保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县、乡(镇)人民政府和
各村、户,做到村村有指标,户户有责任。
【土地开发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017年,东明县持续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1305.86公顷,总投资2168.17万元,年末完成工程量的90%。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
模1332.1公顷,总投资1914.83万元。小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333.3公顷,总投资2000万元,已全部完成。实施黄河
滩区土地整治项目二期。该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分为16个小项目,共整理土地7246.7公顷,总投资19127.26万元,预计新增耕地
2733.3公顷,实际新增耕地2591.5公顷。实施窑厂工矿废弃地开发复垦项目。完成菜园集孟庄、白店、苏店及长兴集乡北滩北
等窑厂复垦项目,并通过验收,新增耕地42.1公顷。是年,东明县大力推动增减挂钩工作,长兴集乡竹林等项目区于8月通过验
收;大屯乔寨、薛庄、铁炉寨项目区完成70%;大屯镇王菜园项目区和菜园集镇东台寺、岳辛庄项目区工程量已完成80%。
【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出让】 2017年,东明县共报批建设用地10批次,面积149.08公顷(耕地100.53公顷),其中新增建
设用地面积142.35公顷(耕地100.53公顷);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87公顷(耕地3.86公顷);1个农转用(教育改薄)占
地面积35.86公顷(耕地26.77公顷),全部落实占补平衡。是年,东明县上网发布公开出让公告11次,出让土地38宗,面积109.4
公顷;确认成交31宗,面积89.1公顷,成交总价款4.32亿元。
【不动产登记和国土执法】 2017年,东明县共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39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444本,为用地企业融
资12.05亿元。制定出台惠民政策,解决老旧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化解9起社会矛盾。是年,东明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
用地229宗,面积138.5公顷,收缴罚款1445.02万元,拆除复耕土地34宗,面积14.6公顷,移送法院7宗,处理有关人员12人次。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根据省、市对环保的要求,2017年9月底,全县砖瓦黏土矿山企业全部关闭,砖瓦黏土资源停止开
发利用。为切实杜绝新增违法开采行为以及防止粘土矿企业出现“死灰复燃”等现象,国土资源局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到人,
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保障全县矿产开发健康发展。针对全县地热资源无序开采现状,制定相应策略,加大
巡查力度,严禁违规新开采地热井,同时依照县政府关于违规地热井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地热企业每日4小时限时停暖,一定
程度减缓了地下水的抽采。
【地质环境保护】 2017年,县国土资源局本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国土资源所,
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点派专人预防,每天24小时保证手机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
时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和“县、乡、村”三级群防体系,为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预防奠定基础。
年内针对雨季地质灾害易发期集中,安排每周2次的巡查活动,通过日常巡查,未发现东明出现地质塌陷等灾害。
【土地监察信访】 2017年,县国土资源局共承办省市交办、转办信访件264件,其中“12336信访件”省3件、市6件,省交
办2件、市长公开电话“12345信访件”240件、信访网络平台1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38起,均已处理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
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40起,结案32起。
(供稿:谷瑞虹 王海鹏 杨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