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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明县人民法院办公地点位于县城曙光路西段.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立案第一庭、立
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局办
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局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诉前调解
室、信息技术科、监察室、财务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总支27个机构。下设鱼沃、菜园集、东明集、沙窝、三春集、陆
圈油田6处人民法庭。司法鉴定中心、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有干警125人,其中法官69人。党组书记、院
长蓝涛,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军(2017年9月退休),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华、毕振方、杨忠堂,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刘勇,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崔胜利,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宋霞,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宋建坤,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邢
继红(2017年11月退休)。
2017年,县法院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服务大
局为要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先后被授予“2017年度双联
双创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集体嘉奖”、“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刑事案件审判】 2017年,县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23件,判处罪犯461人。对具有累犯、主犯、有前科等情节的被告人,
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特别是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东明县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
事、金融诈骗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2件40人,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0件15人,警醒公职
人员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醉驾”认定标准,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76件76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
130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机制,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促其重返社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社区诉审工作办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试推社区诉审工作模式,深入村镇社区组织6次庭
审,驻地群众现场旁听,当庭查明事实,厘清责任,释明法律,教育群众,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密组织重大刑
事案件审理,在县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历时2天审理楼某等28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系公安部指定督办,
在全国影响较大,网络、媒体关注度极高的新型案件,被告人涉及16个省、26个市,23名律师参与辩护,旁听群众200余人,出
动警力100余人,庭审组织得力,量刑规范,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民商事案件审判】 2017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643件。高度关注民生领域新诉求,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涉及
农村土地案件,加大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着眼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抚养继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
注重以家事审理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减少对抗冲突,维
护正常的劳动、医疗工作秩序。对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推行优先清偿、司法救助等措施。严格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不予支持,有效遏制民间借贷
无序发展的势头。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全县产业转型升级。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商事纠纷,规范
市场交易秩序。健全诉调对接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243件。

【行政案件审判】 2017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91件,裁定准予执行282件,有效地
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司法功能。加强行政案件的疏导和协调化解工作,将行政协调贯穿于
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与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沟通,加大对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案件的协调力度,未发生因处置不
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事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70%。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在审理一起治安处罚案
件中,邀请县直行政执法人员60余人旁听庭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审判案件执行】 2017年,县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
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进一步
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将全县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执行纳入综合治理
目标考核。召集11家金融机构在县法院举办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联合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联合通告》,对57人决定司法拘
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件7人。积极开展“亮剑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对特殊主体案件、金融纠纷案件、
涉民生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千方百计实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
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650名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的力量,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
人在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高消费等30多个方面予以严格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县农行合作率先在全市法院
启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方便当事人。
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新进展,在山东法制报、省高院微信平台发表执行工作纪实12篇,
菏泽电视台播出执行攻坚专题片2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全年共执结案件2037件,兑现执行款1.92亿元。

【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健全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
权为保障的新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的原则,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制定印发《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审判团队
随机分案暂行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明确各审判执行团队的职责分工和办案指标,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职责清单。按
专业分工组建36个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执行团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裁
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或主审法官直接签发,还权于审判组织,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目标。院领导全部
编入审判执行团队,并为院庭长设定高于省院要求的办案基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全员办案的积极性。借助信息化平台
和审判大数据,科学设置考评指标,量化业绩考核评价和案件质量评查,把考评结果与法官的绩效奖金、晋级升职、评先选优、
追责惩戒相挂钩,有效激励法官主动尽责和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设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五个专业法官会议,
分别负责各领域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研判,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大幅度提高了审判质效,加快了办案
节奏,员额法官年均结案167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36%。

【司法为民】 2017年,县人民法院大力拓展司法便民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置自助查询、流
程公开、12368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等服务设施,将立案信访、诉讼指导、财产保全、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功能由“后台”移到
“前台”,努力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司法服务目标。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发挥“双网、两微、多平台”的传播
功效,发布审判执行动态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县法院拍摄的法治微电影《一念之差》,被山河网、腾
讯视频及多家媒体转载,点击量3万余次,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1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5.3万元,
为29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8万元。深度融入精准扶贫,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全院干警深入刘楼镇9个行政村,落实精准扶贫“一户一案”帮扶措施,为118户贫困家庭“量身定制”扶贫方案,帮到点子上、
扶到位置上。年内县法院筹措资金11万元,为联系帮扶村完成路面硬化、路灯安装、自来水接通等项目。

【智慧法院建设】 2017年,县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投入60万余元,将模拟
摄录设备全部更换成高清设备,科技法庭建设全部达标,所有案件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资料数字化存储。投入80万余
元,将10万册历史卷宗全部电子扫描,实现数字化管理,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调取查阅。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
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207份。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推进审判综合楼项目
建设进度,至年底,主体工程建设完成70%。

【法院队伍建设】 2017,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双联双创”等活动,组织干警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和焦裕禄纪念馆,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坚定职业信仰。加大审判实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组织业务竞赛、专家授课、案例研讨、信息化培训等
活动10余场,参训干警600余人次,积极参与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出台《加强和改进
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干预案件记录问责的规定。开展审务督察12次,电话回访当事人210人。
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
措,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听评庭审促公正”
活动,不同领域的市县人大代表分四批对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典型案件进行观摩评议,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促进庭审水
平提高,经验做法被市人大转发推广。
(供稿:毕振方 崔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