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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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位于东明县解放路中段14号.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政治处人事科、政治处宣传教育
培训科、政治处离退休干部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反贪污
贿赂局侦查二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局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科、反渎职侵权局侦查
二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检察科、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科、行政装备
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信息科26个职能科室和检察官培训中心、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及菜园集、
陆圈、刘楼、三春集、东明集5个派驻检察室。核定专项政法编制95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专项政法编制84人、事业编制20人。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振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梁进喜、冯丽(2017年11月离职)、冯鲁胜(2017年11月任职),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于琳娜(2017年12月转隶至监察委),党组成员、纪检书记袁民忠,党组成员周建华,政治处主任刘红
雯。2017年,东明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检察工作不
断取得新进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东明县人民检察院面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不断增多的趋势,深入研究信访风险演变趋势,
提出“强化维稳意识,提升三种能力”的建议,县主要领导先后6次对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批示。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服务民生民利作为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深入开展服务石油化工企业专项活动,以预防为主线,拓宽领域,不断完善石油
化工企业内部监督,优化外部环境。精准施策,着力开展滩区迁建预防,盯紧涉农惠农、扶贫领域等重点环节,全力维护滩区
迁建工作开展,做法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先后报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全年共受
理信访维稳案件89件127人,均作出妥善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深入开展“双联双创”,送法
律、送救助、送温暖,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院干警分成9个扶贫工作组,结对帮扶9个贫困村376户贫困户,平常深入
帮扶对象家中了民情、解民意,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户,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体育健身器材、路灯、供电等设施,
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协调县餐饮协会在长兴乡李庄村设立专门培训基地,对周边群众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进行免费培
训,带动就业创业,参加培训的群众达300余人次,受到群众欢迎。入冬后,县检察院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拿出专项资金,为139
户困难群众送去防寒用品。参与环境整治综合治理,保护东明绿色自然生态,引导侦查从快批捕全国首例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涉
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先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案件2件,涉案人员9人,有效
促进全县生态保护和治理。

【审查逮捕和公诉】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东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
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年内共受理侦查监督
案件295件381人,批准逮捕227件2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8件439人,提起公诉275件353人。继续保持对重大恶性犯罪打击
高压态势,从快从重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恶性犯罪案件22件27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批准逮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19件40人,已提起公诉6件6人。深入贯彻宽严
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4人。

【打击职务犯罪】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
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23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力查办菏泽市委副秘书
长、市信访局局长史同立(正处级)贪污、受贿案,并依法提起公诉。集中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办理涉农惠农贪污贿赂案
件7件13人。加大对土地拆迁、环境资源、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办理蓝天幼儿园校车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案,对相关
责任人依法予以追究。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赃款赃物管理,进
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预防职务犯罪】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调查12件,职务犯罪案例
分析1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98件。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内涵扩大,打造了涵盖县
邮政分公司、县国税局、县供电公司、县人民银行、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独具东明特色的“预防邮路”,
省市检察院对东明县检察院的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检察监督】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
的,监督立案9件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
罪嫌疑人,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21人,书面纠正违法行为7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
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5件,已改判5件。积极探索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制度和
措施,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努力提升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能力。年内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5件,诉讼违
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发出纠错性、整改性检察建议10件,审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
12件,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工作整改性、纠正违法性检察建议8次,办理支持起诉2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
制措施建议28件28人,全部被采纳;创新《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制度》,公开审查案件5起,工作做法被上级院肯定。办理财产
刑监督纠正违法3件,刑事执行领域纠正违法28件,书面检察建议4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3名社区矫正人员,向东明县人民法院
发出撤销缓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创新打造“1+1+3”未检工作模式,着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普法、保护和宣传等工作,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发展之路。创建“指尖上的未检科”新媒体信息平台,创新设立
“爱心帮教基地”,区分未成年不同成长阶段,以知法妈妈课堂、启蒙法治讲座、模拟小法庭、心灵驿站、法律超市等多种形
式,精准推送法治套餐,倾心护佑未成年人成长。完善对困境儿童辅助监护机制,全面开展对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不捕
不诉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以及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未成年被害人的观护帮教,年内与县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及社会爱心人士联
合,开展相关活动30余场,工作做法多次被菏泽日报、山东法制报、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转发报道。

【检务公开】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3条、法律
文书201份、重要案件信息3条,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电子卷宗制作三项工作均在全市名列前茅,特别是电子
卷宗制作率达到100%。通过“两微一端”宣传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全年累计发布检察新闻1300余条,关注总人数2400
余人,累计阅读量达136万人次,多次在全省检察系统新媒体排行榜上挺进前十.大力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
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
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加强办案程序监控、
办案质量评查,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
议,进一步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拓展开放内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人
士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视察检察工作。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出台和完善相关措施,全年共接待律师300余人次,切
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监察和检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
力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员额制改革,做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各类人员已全部
到岗到位,转隶工作迈出坚实一步,检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内网开
辟了教育活动专栏,积极开展“作风整顿我先行”、“牵手贫困户,展党员风采”、“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党员”等主题党日
活动,组织干警赴焦裕禄纪念馆参观学习,赴浙江大学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理论研讨会,撰写理论研讨文章30余
篇,深化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提升了综合素能。出台打造“六型”检察院建设平台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六
型检察院建设。与县法院会签文件并率先推行社区诉审工作制度,公开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8件,当庭宣判10件,工作做法被最
高人民检察院以工作亮点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全省认真学习借鉴,检察日报、
正义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等多家报刊、网络媒体先后刊登转发。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检察人员自编、自导、自演《老
田的社区诉审》《指尖上的未检科》两部微电影和一部《平安东明》视频短片,经院微信公开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短时间内点击量达到10000余次;年内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菏泽日报》等报刊杂志及正
义网、大众网、齐鲁法制网等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余篇,很好弘扬了正能量、宣传了检察工作。
(供稿:李海峰 魏鑫 杨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