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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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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地点位于县城解放路北段44号。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3个办事机构
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6
个工作机构。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5人.主任张留印,副主任徐兰记、魏存山、孙凤建、辛继梅,县人大党组成员、预算工
作委员会主任刘贵生。
2017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人大班子奠定的坚实基础上,立足新起点,展现新风貌,开创
新业绩,再创新辉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依靠代表、依法履职,勇于担当、积
极作为,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9项,组织执法检查3次、专题
调研10次,评议4个部门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7项,创新开展“科学赶超、代表先行”四项活动,任免“一府两院”
干部67人。

【东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1月16-19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东明县石化集
团庄子大会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东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东明县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审议东明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
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东明县201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计划;听取审议东明县2016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东明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东明县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和2017年县级预算。按照法律程序,会议选举张留印为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徐兰记、魏存
山、孙凤建、辛继梅为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贵生、毕玉勇、李洪真、程向阳、盛建立、陈卫华、
刘旭阳、李胜利、吕海刚、尚胜友、张云杉、王胜伟、余洪勇、王伯昌、苏留范、邢月娥、温彦民、刘长利、郑佩生、秦杰、
牛春燕、侯美菊、王阁杰为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张继争为东明县人民政府县长,苑涛、李明轩、
孔素梅、刘宝东、李民为东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蓝涛为东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振宇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
东明县出席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名。会议通过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
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人选。

【人大监督】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助推经济发
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听取审议2017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科学提出高度重视“三去一降一补”
工作、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审议意见,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及运行质量稳居全市前列.为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研究制定《预
算审查监督办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办法》《乡镇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切实增强预算审查监督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关注教育均衡发展、基层卫生院建设、棚户区改
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民生工程,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建议县政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城区学校建设、力
促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康东明建设。相关部门积极接受监督,采纳意见建议,组织实施一系列民生
工程,新建改建城区中小学10所,完成教育改薄项目723个,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3家乡镇卫生院荣获“全国群众满意卫生院”.聚焦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眼于改善生
态环境,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强力推进全县
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白云、繁星闪烁逐渐成为自然常态。聚焦精准扶贫,专题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科学提出摸清底子、
找准路子、聚焦精准、力求实效的建议,县政府全面落实扶贫政策,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深入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
扶贫,年内全县减贫4.2万人;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04户,领办扶贫车间28个,提供就业岗位
1000多个,帮扶脱贫75户,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彰显代表为民风采。聚焦安全生产,听取审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组织开
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出建章立制、压实责任、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构筑大安全工作格局的建议,有
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听取审议全县金融工作报告,提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优化金融
生态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审议意见;积极参与,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帮助企业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力促依法行政,对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局、城管局四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进行专题询问,发放调查问卷280份,走访
群众12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6次;向被评议部门反馈意见建议27条,并抓好跟踪监督整改,有力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作风
转变。加强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县司法局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改革,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提出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强化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建议;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创新“社区诉审”模式,其做法在最高
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工作亮点”栏目专题报道;创新未检工作模式,与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开展爱心关护帮教青
少年活动30余场,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作出《关于进
一步推动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率先在全
省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联合通告》,在全市率先启用“一案一账户”案款
管理系统,开展“百日攻坚”和“亮剑”行动,执行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人大代表工作】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对新当选的市县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举办十九大精神专
题培训班,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为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解《监督法》《代表法》《预算法》
等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快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电子平台建设,制作《市人大代表民情日记》《县人
大代表履职记录本》,强化代表履职考评,切实激发代表为民代言、为民办事、为民谋利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实行常
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为促进代表开展
活动,合理划分66个代表小组,选好代表小组召集人,每个代表小组全部按照“八有”标准建设代表活动室,指导代表小组科
学制定活动计划,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各项履职活动。紧紧围绕富强美丽幸福东明建设,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科学赶超、
代表先行”系列活动。广大代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主动作为,争当加快发展的引领者、脱贫攻坚的推动者、社会稳定的维
护者、司法公正的监督者。企业界代表领办创办企业68家,开发就业岗位2873个;教科文卫界代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组织
开展留守儿童心理疏导100余人次,义务为环卫工人、军属、一线工人查体800余人次;农业农村代表发展特色种植153公顷、林
下养殖80公顷,新建各式大棚600多个,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37家,繁荣农村经济,带动群众脱贫。社团界代表争当义工、社
会志愿者,献身公益事业,慰问五保老人、救助贫困学生2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80余件,为群众办实事300多件,弘扬
正能量,彰显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扎实开展“听评庭审促公正”活动,组织56名代表听评庭审4场次,随机听取案件13次;提
出意见建议36条,有力促进阳光办案、公正司法。

【人大自身建设】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深刻领悟坚持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论述、新定位、新要求,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严
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周四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42次、研讨交流33次、辅导讲座12次,人大干部把握全局
的能力、议事决策的能力、依法监督的能力明显增强。注重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城市防汛、脱贫攻坚、基层医
疗卫生、特色农业发展等事项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10篇调研报告,为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中关于预算审
查监督的调研论文荣获全省二等奖。建立东明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和代表履职风采,59篇稿件被市级以上
媒体刊发,人大宣传工作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展现东明民主法治建设新成效,提升了东明人大影响力。研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
则、执法检查及专题调研工作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18项制度,确保人大工作依法合规、运转有序、高效开展。研究制定《人
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有效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 2017年1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宪法、
法律有关内容;审议通过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东明县第十
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东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3月16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东明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
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和《东明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等六项常委会工作制度。会议决定任命李明
轩为东明县公安局局长,程洪涛为东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培亭为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窦建喜为东明县经济和信息化
局局长,张洪洲为东明县教育局局长,温仁龙为东明县监察局局长,司霖为东明县民政局局长,张雪琦为东明县司法局局长,
赵玉生为东明县财政局局长,谷文建为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胜捷为东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闫晓阳
为东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仲五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贾金生为东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郭瑞为东明县交通运输
局局长,关永浩为东明县水务局局长,杨军为东明县农业局局长,郭振华为东明县文化体育局局长,彭异彩为东明县卫生和计
划生育局局长,王洪恩为东明县审计局局长,张长青为东明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纪立国为东明县统计局局长,李云飞为东明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程学刚为东明县林业局局长。决定免去张洪洲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权天亮东明县司法局局
长职务,王培亭东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窦建喜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程学刚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职务,张雪琦东明县统计局局长职务,程洪涛东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纪立国东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苏留范东明县经
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王伯昌东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杜坤、张艳杰、高丽敏、许楠、王涛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
察员。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印讲话。
2017年4月1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
长青辞去东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和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李敏杰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
施》的报告。
2017年4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长青
职务的议案。
2017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
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东明县县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办法、《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会议决定免去郭卫
兵东明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决定任命连旭罡为东明县人民政府挂职科技副县长(时间2年)、翟振然为东明县人
民政府挂职科技副县长(时间2年)、崔玉臣为东明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郭卫兵为东明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徐双怀
东明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忠良、庞莹、张婧萍为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徐观社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
专职检委会委员。
2017年7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城市防汛工作情况的
报告;决定任命范国纲为东明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魏徽为东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黄金果东明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
职务,免去王保林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世华东明县人民法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尹正华、
王景书、侯军生、张金生东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17年9月27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
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县级2016年财政决算、县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报告、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东明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决定撤销穆法堂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专职)职务。
2017年11月4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决定免去王洪恩东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2017年11月30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
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
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投票表决、县法院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投票表决;任命陈永东为东明县人
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决定任命段方猛为东明县人民政府挂职科技副县长(时间1年).免去王建军东明县人民
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邢继红东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代艳春东明县人民法
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冯鲁胜为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冯丽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2017年12月29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东明县第十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评议公安、民政、卫计、城管工作,并对四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县政府办理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票决;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
的议案,并做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东明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议案,并做出相
应决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东明县万康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并做出相应决定;决定任命
李云飞为东明县审计局局长、魏凤岭为东明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供稿:毕玉勇 宋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