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明大队位于东明县五四路东段259号,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宣传科、法
制科、事故处理科、检考科等13个科室,辖8个交警中队和1个交警执法站.共有民警、职工、协勤170余人.大队长赵洪科(2017
年9月离职)朱卫东(2017年9月任职),教导员刘涛(2017年9月任职),副大队长刘晓军(2017年9月离职)、张新华(正科
级)、王朝晖、姚建国(2017年8月任职)、秦飞(2017年8月任职)。
【交警队伍建设】 2017年,县交警队重新建立完善包括集中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请销假制度、警容礼仪制度、
路面执勤执法制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纪律、车驾管业务工作纪律等在内的48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下发到科室中队组织
学习。根据大队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对包括8名中层领导在内的18名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2017年,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在“路面”,特别是在春运、“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北京“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及十九大召开等重点时期,启动国省道4个警务工作站(公安检查站),增设临时执勤检查点,并
与驻地派出所联合执勤,严格落实查控措施。建立交警、治安、巡警和派出所联勤联动的“道路交通合成化巡逻防控体系”,
提高巡逻密度和管事率,严格检查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
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处超载、超速、超员、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逆向行驶、渣土车野蛮驾驶、
“黑校车”违法接送学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
行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年累计接处警7246起,立案1890起,查处交通违法34765起,其中危化品车
辆违法812起、客运车辆超员5起、醉酒驾驶2起、酒后驾驶276人、涉牌涉证357起,“三乱”、“两闯”7972起,违法接送学生
4起,农用车违法载人165起,超速9618起,冒黑烟车295起,行政拘留180人,刑事拘留79人。
【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及设施建设】 2017年,县交警队组织民警深入东明石化集团、山东玉皇化工、东明汽运公司、东明客
运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源头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共摸排出“七类重点车辆”2240辆,其中危化品车960辆、城乡客运车128
辆;排查出接送学生、儿童车辆54辆(其中专业校车26辆),排查渣土车109辆,按照“一车一人一档”原则,全部纳入车辆户
籍化管理。年内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点(段)98处,全部形成电子档案动态管理。向有关主管部门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96份。同时在交警职能范围内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新增建设各种交通标志标牌93块,修复更换护栏2200米,增设护栏12840
米,施划标线3.5万米,新增建红绿灯9处,国省道卡口16处。
【机动车驾管业务】 2017年,县交警队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
“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排队叫号系统,改善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环境条件,培训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
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2017年,车管所累计办理各种车驾管业务2.7万余件,其中新注册机动车1.2
万余辆,核发驾驶证7000多本,检验机动车5600多辆。车管所科目三考试场地建设及相关业务工作通过省市验收和公安部核实
批准。
【交通安全宣传】 2017年,县交警队召开有多家媒体参加的交通安全吹风会3次,开展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3场次,
发放宣传材料11余万份,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交通安全提示3800条,通过《今日头条》直播交管信息30条。车管所宣教基地建
成运行以来,通过集体组织、自由参观等形式,有5万多“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职工、驾校学员、中小学生、重点车辆驾驶人、
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到宣教基地参观学习、接受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
(供稿:刘洪义 杨保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