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门诊慢性病确认及手续办理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县便民实用手册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门诊慢性病确认及手续办理
    办理范围  患有慢性病或大病的参保职工、居民。
    需提交材料  1.职工慢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二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参保
职工特种慢性疾病申请表》(人社局慢性病服务窗口领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2.居民普通慢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3.居民门诊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  1.职工慢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3.居民门诊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受理部门(窗口)   1.职工慢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3.居民门诊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受理时间和办理期限  1.职工慢性病:每年办理2次,具体办理时间通知各单位医疗保险专管员,由各单位医疗保险专管
员统一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每年办理2次,具体时间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由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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