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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确认及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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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确认及手续办理
办理范围 患有慢性病或大病的参保职工、居民。
需提交材料 1.职工慢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二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参保
职工特种慢性疾病申请表》(人社局慢性病服务窗口领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2.居民普通慢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3.居民门诊大病:近一年来与申请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 1.职工慢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3.居民门诊大病:将相关材料交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办理。
受理部门(窗口) 1.职工慢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3.居民门诊大病:至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北五厅慢性病服务窗口办理。
受理时间和办理期限 1.职工慢性病:每年办理2次,具体办理时间通知各单位医疗保险专管员,由各单位医疗保险专管
员统一办理。
2.居民普通慢性病:每年办理2次,具体时间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由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