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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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
受理条件 双方自愿结婚;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年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没有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所需资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办理地点 东明县南华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