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机动车注册登记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县便民实用手册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机动车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的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的完 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 证;国产机动车的合格证。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提交底盘合格证;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 改装的机动车,提交进口凭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交使用性质证明;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 东明县106国道刘坟路口西侧300米路北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