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的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的完
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
证;国产机动车的合格证。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提交底盘合格证;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
改装的机动车,提交进口凭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交使用性质证明;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 东明县106国道刘坟路口西侧300米路北车管所。
机动车注册登记
机动车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的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的完
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
证;国产机动车的合格证。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提交底盘合格证;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
改装的机动车,提交进口凭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交使用性质证明;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的,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地点 东明县106国道刘坟路口西侧300米路北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