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资料库:东明县情资料库 章节:东明县便民实用手册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9/section/12/article/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有东明县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城区居住满3年,其他家庭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申
请家庭享受城区低保;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无产权房屋;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除外);人均收入不超过
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申请人工作单位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家庭实际居住人口(人户一致)的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状况证明;租赁协议或租赁证;低
保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廉租住房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车管所出具
的车辆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证件。
    办理地点  东明县房管局住房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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