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东明县司法局在106国道西侧经济适用房区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基层科、刑释安置帮教科(内挂社区矫
正办公室的牌子)、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148科7个职能科室;下辖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兴东律师事务所、
兴鲁明律师事务所、普法办公室及15个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149名。局长、党组书记权天亮,副局长张平(党组成员)、
唐立红,县普法办主任、局党组成员辛建华,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王守锋。2016年,县司法局围绕“产业兴县、创新活县、
精神立县、依法治县”部署,树立“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立足“全市争第一、全省创一流、单项工作跨入全国
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不断拓展司法行政
工作新领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法治文化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东明县对南华普法主题公园提档升级,新增禁毒展板10块、普法宣传栏
30块。在菜园集镇李屯村设计绘制法治漫画31幅。提档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优化服务职能。试点建设菜园集镇李屯
村、武胜桥镇玉皇村等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1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窗口)。建成菜园集、马头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10月,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年内与县电视台《法治纵横》栏目联合制作2期普法专题片、10
则法治公益广告,与县广播电台联合制作《法律在线》节目50期,信息编报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采用41篇。
【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2016年,东明县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40余场次,
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万余本(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3月3日,在县明大购物广场开展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
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妇女权益保障宣传活动。4月21日,由县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联合主办的东明县青少年
普法教育流动基地启动,在全县30余所中小学校流动展出,累计10万余名师生接受普法教育。10月,参与“平安建设我们在行
动——第二届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推选”评选活动,东明县荣膺“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11月,县关工
委、团委、司法局、普法办、教育局联合举办青少年“法在我身边”征文活动,3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198篇征文获奖。12月,
县关工委、司法局、普法办、团县委、教育局联合编印《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县委书记亲发贺信。同月,开展以“大力弘
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利用东明县司法行政网——148普法网,发
布普法信息86篇、图片30余张。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2016年,东明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监管考核、教育矫正等管理措施,组织开展
社区矫正专项检查行动,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4月,县司法局首次提请县公安局依法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
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185份,严格准入适用社区矫正。年内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5人、依
法解除201人、社区在管489人。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罚26人,提请行政拘留9人,提请收监建议3人。6月,
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大屯司法所创建“社区矫正微信群”,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
7月,县司法局对15个基层司法所统一配备30部执法记录仪和脸谱识别仪,提高基层社区矫正执法水平。12月,对聘用的10名社
工重新签订协议,对困难对象进行摸底排查和走访慰问,具体落实帮教措施。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监所信
息沟通,健全完善电子档案,有效杜绝“三假”人员出现。年内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870人,衔接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
零。
【基层司法所建设】 2016年,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司法所配置微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档
案柜等办公设备,购置50套1000余册业务用书,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牌子,1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年
内各司法所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责,参与化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
纷,避免群体性及上访事件发生。
【人民调解】 2016年,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9月,东明县
首个乡镇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大屯镇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
定社会因素。年内,举办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健全完善基层调委会学习、登记、考评、统计、档
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抓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设.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案件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以上。
【法律服务】 2016年,县公证法律服务立足城市拆迁、大项目建设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证明、监督、服务、
沟通等职能。年内,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026件,律师代理各类案件600余件、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60余条、审查合同20件,参
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50余件。5月,县司法局、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律师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成立东明县电子商务律
师服务团。年内“12348”服务中心接听咨询电话1800余个、接待上门咨询2000余人次、为群众代理文书13份,把需承办事项分
流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案件105起,提供上门服务4起,避免5起越级上访事件。实行定期回访制,
年内共回访当事人98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6人次,满意率达99%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好“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工作,恪
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自身规范化建设,全年共代理各类案件622件,解答法律咨询7900余人次。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强化监管,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水平,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1件。
【法律援助】 2016年,县司法局制定《法律援助点援制办法》,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理、监督、考核等。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举办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10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
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赶大集”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社会
知晓率,解答群众法律援助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万余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对老
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开辟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办结126件。
【精准扶贫工作】 2016年,县司法局对所联系的焦园乡徐夹堤村、陆圈镇耿黄宋村、黄路口村、索旗营村220户扶贫户,
开展扶贫脱贫工作。签订帮扶协议220份,提供帮扶建议60多条,帮助发展项目30多个,发放脱贫倡议书5000余份,开展法治脱
贫主题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普法春联、普法手提袋、普法纸杯等3万余个(幅),走访慰问贫困户41户。为陆圈镇耿黄宋村、
索旗营村购置22套室外体育器材。
(供稿:王守锋 张国栋 何凤鸣)